云為IT提供了全新的成本模型,基于彈性和按需付費的方式。大多數公司不得不重新考慮他們的項目計劃,更好的使用云,但很多公司并沒有意識到很容易就會部署的太多,這一挑戰被稱為云服務濫用。
除非你采取措施控制它,云服務濫用可能會破壞你的項目計劃。
云服務濫用是指不斷增加云資源,使得部署變得非常昂貴。公司通常會引用三個云服務濫用的原因:缺乏對云資源的總體協調, 多個云供應商的不合理運用,以及為一個應用配置過多的資源。然而,只要有合理的云資源管理,這一切都是可以避免的。
總體協調,設立政策是關鍵
云計算是一項支出,而不是一個資本項目。很多公司對于IT服務,比如云計算,不進行嚴格的采購控制,這意味IT部門或業務部門不需要審查,就可以購買新的云服務。
公司的公有云服務是一個虛擬數據中心,需要進行優化,從而共享。這并不意味著總部的IT團隊需要管理所有的公有云使用,但他們應該設立基本的指導方針,以確保用戶沒有浪費云資源。需要設立一個云政策。
云政策應該定義用于支持公司應用的云模型的最小數量,比如基礎設施即服務,平臺即服務和軟件即服務,或者虛擬機和容器。然后,選擇提供這些模型的主要的和后備的公有云供應商。要求IT和業務部門從這些供應商中選擇公有云服務,并使用計劃中包含的模型。
多個供應商可以增加云服務濫用的風險
多個供應商可能會增加服務濫用,使云資源管理更加復雜,因為服務冗余。很多云供應商計劃都要求最低資源承諾,特別是涉及專用或指派托管的計劃。如果兩個部門選擇不同的供應商,每個部門都必須滿足最低資源要求,那么其他部門也不能使用其他多余資源。
這個問題說明要預防云服務濫用不只是設立政策那么簡單。 必須有個人或團隊負責監測所有的云合同,確保不違反政策。這個團隊還應該將同一個供應商的所有云合同合并,以獲得最好的商業條款。總部的IT部門是最好的選擇,沒有這個部門的公司可以選擇一個員工向高層匯報,比如,首席運營官,負責合同協調。
云協調的任務其實是獲取和分配。當你需要一個新的云服務是,與其通過新合同獲得,應該從現有合同中,選擇合適的云容量,進行分配。如果容量不夠,通過擴展現有合同進行增加,或者取得新合同,但任何應用都不應該獨占云資源;而是由容量池享有。
避免過度
以上這些步驟也不能完全消除云服務濫用,仍然可能造成應用的過量資源使用,并造成資源浪費。當沒有IT技能的部門協商云托管合同,或者與第三方經銷商或集成商進行交易時,最有可能發生問題。例如,一個應用可能在一個專用的云服務器上運行,或使用高可用性特性,而實際上,該應用并不需要這些功能。
在云服務的資源選擇時,其中的問題是,很難判斷合適的標準。使用最基本的云服務,進行一個短期的應用試用,或在公司內部的容量池內,使用云資源。如果這一試用在體驗質量(QoE)上出現問題,那么額外的云特性是有必要的。
避免服務濫用和優化云資源管理的最后措施,是不斷審查計費和合同續簽。公有云用戶通常在沒有正式審查他們需求和服務成本的情況下,添加云服務。為了避免這種情況,你需要CFO或應付賬款的配合,因為新的收費通常很難在復雜的云賬單中找到。任何新的收費都應該是合理的。
云的按需付費模式會導致太多的支出。 企業應該認識到低效的使用和代價過高的風險是分布式云決策的不可避免的后果。盡早解決這些挑戰,擁有一個更好的云資源管理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