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下旬,由中國等國家成員推動立項并重點參與的兩項云計算國際標準正式發布,分別是《信息技術 云計算 概述和詞匯》和《信息技術 云計算 參考架構》。這兩項標準的發布有重大意義。首先,這是國際標準化組織、國際電工委員會與國際電信聯盟首次在云計算領域聯合制定標準;其次,兩項標準規范了云計算的基本概念和常用詞匯,從使用者角度、功能角度闡述了云計算參考架構,為云服務提供者和開發者搭建了基本的功能參考模型,為云服務的評估和審計人員提供了相關指南。
與物聯網標準一樣,制定云計算標準,被視作云計算真正大范圍推廣和應用的前提,很多業內人士也認為,制定我國自有的云計算標準,是我國在國際上爭奪主導權和話語權的必要手段。
然而,對云計算標準制定工作的重視并非總能帶來良好效果。目前國內研究制定云計算標準的組織很多,除了國家云計算標準工作組,包括中國通信標準化協會、中國云計算技術與產業聯盟、中國云計算產業聯盟、中國電子學會計算技術與產業聯盟、中國通信學會大數據專家委員會、中國通信學會智慧城市專業委員會等多個組織都在研究制定云計算標準,且各方均強調自己制定的標準是“官方性質比較強的”。大家都強意味著沒有一家強的,該以哪家標準為主,常給人凌亂之感。
事實上,云計算標準制定的混亂現狀源于行業需求疲軟。當前,云計算在國內已得到比較廣泛的宣傳,并出現了若干典型的用戶和案例,但在具體的業務和應用上,大部分企業和最終用戶仍處于了解階段,在此前提下,云計算標準制定難免無所依附。
回歸標準制定本身,云計算標準可被分為兩類,一是基礎設施和基本的規范,二是針對具體產品的應用類標準。上文提及的兩項云計算國際標準,當屬云計算產業基本規范。CMIC認為,大多數企業與科研機構急于求成,跳過云計算基礎培育期,直接進行應用標準研發,即使有所突破,對現階段的產業發展也沒有實際意義。
世界范圍內云計算標準研究剛剛開始,因此行業發展的重中之重是拋開大量理論與概念,在應用和業務角度進行市場推廣和用戶教育,當產業實踐走在世界前列,標準制定自然水到渠成。再者,研發投入之后,云計算的社會、經濟效益將在未來幾年甚至十幾年體現,而大數據興起之后,大部分追求不到短期效益的企業對云計算的熱情有所減退,這對產業長遠發展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