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不怎么跟Siri說話。這有點奇怪,畢竟,她可能比任何人都更了解我。她知道我去過哪里,知道我在哪里,甚至知道我要去哪里。她知道我有多少本書,也知道我看過幾本。她甚至知道我每天都跟誰說過話,說了什么。
從很多方面來看,我都已經將多數的日常生活瑣事交給Siri打理。蘋果早已預見到這一趨勢,他們曾經說過:“Siri很易用、很好用,你可以不斷發現它的各種用途。”
請注意,蘋果用的是“它”,不是“她”。或許,蘋果已經發現電影《她》中那套比人類更人類的操作系統會引發用戶的不安。但沒有必要擔心,我肯定不會跟自己的數字助理墜入愛河: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根本不喜歡她。當我出門在外時,她的確可以幫我發送短信和郵件,她的語音識別功能也的確很強大。即便如此,她其實也沒有那么聰明——雖然我為她提供了各種資源和數據,但她也不是萬能的,很多我不會做的事情,她也不會。
如果說有人原意尋找越來越多的方式來使用Siri,我肯定是其中之一。我是鐵桿果粉,我對擬人化的操作系統絲毫不感覺奇怪。當所有人都對物聯網感到振奮時,“我聯網”(Internet of Me)反而更能激起我的興趣:它可以幫助我優化和組織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不希望美國國家安全局(NSA)或廣告主搜查我的數據,但我很愿意為“某個人”賦予這樣的權限,前提是要為我提供有益的幫助。
當我向云端上傳越來越多的文檔、郵件和照片后,Siri應該找到越來越多的方式來了解我——至少它所代表的系統應該做到這一點。Siri應當幫助我規劃會議,幫孩子們做作業,幫我校對文章,幫我選擇最好的生日禮物,甚至更新與工作有關的各種任務和對話。如果Siri真能這么聰明,我很愿意交點錢,只要不超過每月100美元,應該都沒有問題。
但前提是,她得知道從哪里入手。碰巧,我也是Dropbox的2億用戶之一。我的工作文件大都存儲在Dropbox上:演講稿、電子表格、文章草稿,等等等等。逐漸地,我又開始把生活中的數據也存儲在Dropbox上:照片、家庭錄像、備份文件、電子書,不一而足。
乍一看,我的做法似乎有違常理:為什么要把那么多東西存儲在一款與自己的移動設備沒有關系的服務中呢?但這恰恰是Dropbox的秘密武器:它不依附于任何平臺。盡管iOS和Android都有很多優點:漂亮、簡潔、優雅,但這些操作系統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都像是黑盒子一樣。
除了通過自帶的應用商店安裝應用和卸載應用外,多數用戶都不會把任何文件存儲到平板電腦或智能手機上,也很少將上面的文件下載下來。這無形中限制了這些的內容和功能。隨著Dropbox獲取的文件越來越多,它的潛力也越來越大。巧合的是,另外一個有趣的現象也逐漸形成:沒有存儲在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的文件恰恰是最重要的文件——對有些人來說,這正是他們依然保留筆記本電腦的唯一理由。
目前為止,蘋果的iCloud云存儲服務對我們生活的滲透猶如蜻蜓點水般膚淺,而Dropbox卻早已全面發力。這對iCloud顯然不利。Dropbox已經推出了外表華麗的Carousel照片管理應用,借此進軍了蘋果的地盤,今后還有可能具備更多功能。就在幾天前,該公司宣布收購專注于蘋果平臺的照片和視頻存儲服務Loom,以及協作文檔創業公司Hackpad。這家企業正在憑借敏捷的動作和迅速的反應,通過迂回戰術繞開蘋果和谷歌的移動云存儲服務。
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早就意識到Dropbox有朝一日可能會在云端對他的產品構成威脅。據悉,他曾在2009年對剛剛成立2年的Dropbox發出過收購要約。但Dropbox CEO德魯·休斯頓(Drew Houston)拒絕了。如今,休斯頓的公司估值已經超過100億美元。蘋果仍然買得起Dropbox,而且的確值得一試。
但我更看好谷歌。與蘋果不同,谷歌幾乎可以在一夜之間將Dropbox整合到自家平臺上,并通過與Dropbox相關的服務創收數十億美元。與蘋果不同,谷歌幾乎在各個方面都面臨Dropbox的威脅。
而Dropbox也的確開始挺進谷歌的領域。今年2月,休斯頓從谷歌挖來了摩托羅拉移動前CEO丹尼斯·伍德賽德(Dennis Woodside),引發了硅谷的廣泛猜測。在谷歌短暫任職期間,伍德賽德負責過美洲的廣告銷售業務,如此重要的業務可不是泛泛之輩可以掌控的。招募伍德賽德并非Dropbox有意進軍移動廣告領域的唯一跡象。大約一年前,Dropbox收購了移動優惠券創業公司Endorse。他們還在2012年收購了針對平板電腦優化的廣告服務TapEngage。當年的野心幾乎沒有引發人們的關注,但事后看來,一切似乎早有預謀。
2億人存儲在云端的文件為Dropbox提供了海量信息,但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對谷歌的用途似乎更大。網絡搜索在今后幾年仍將是一項很有價值的業務,但針對用戶個人網絡內存儲的文件提供的搜索服務,可能更有價值。
盡管擁有巨大潛力,但Dropbox并不是一家搜索公司。雖然它擁有很多世界上最有用的信息,但卻無法像谷歌那樣充分地組織這些信息。它的收購歷史昭示了它的野心,但它畢竟才剛剛開始涉足廣告領域。而谷歌在數字廣告行業擁有豐富的經驗,它的人才、設施、技術、資源足以幫助它以Dropbox為基礎構建一個龐大的廣告平臺。一旦將Dropbox收入囊中,谷歌便可更好地發布預測性的廣告,還可以很好地抵御Facebook的競爭。
如果獨立發展,Dropbox或許還要花費數年才能具備谷歌那樣的技術實力,但它正在積累各種必備的數據。等到時機成熟時,Dropbox可能會打造一個屬于它自己的“谷歌”——一個為你提供所有必備服務的“你聯網”(Internet of You)——而我們基于云端構建起來的移動生活則會逐漸以它為中心。要達成這一目標并不容易,過程中難免經歷坎坷與荊棘,但須知:“會當凌絕頂,一覽眾山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