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目的在于規范市場與引導市場的健康發展,純粹的天價罰款并不能解決市場的不平衡發展,高通的有效承諾無疑更加重要 .
2014年8月21日,高通總裁Derek Aberle第四次率團隊到國家發改委溝通,高通公司表示,愿意就國家發展改革委7月11日公布的調查關注的問題作出改進,將進一步努力尋求最終解決方案。
來自國家發改委方面的消息稱,對高通的反壟斷調查已基本結束,相應的處罰結果可能在近期公布。這個處罰結果,不僅對高通公司十分重要,對中國通訊行業也意義重大。因為伴隨中國通訊產業進入4G時代,對于行業的反壟斷監管,既不能影響產業發展,又要權衡市場健康。
高通罪與罰
2014年2月,國家發改委相關部門負責人證實,從2013年11月開始,國家發改委就對高通展開了反壟斷調查。高通則對此回應表示并不了解存在何種違規行為,但會積極全力配合調查。
根據《反壟斷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舉報采用書面形式并提供相關事實和證據的,反壟斷執法機構應當進行必要的調查。雖然發改委透露對高通的調查源于相關行業協會和企業的舉報,然而外界對個中緣由也揣測頗多,其中包括降低國內4G網絡運營成本、在4G專利授權費談判中尋求優勢、扶植國產芯片產業、對信息安全的擔憂等等。
相關報道顯示,2014年2月,中國通訊工業協會旗下的手機中國聯盟向國家發改委遞交了舉報高通過度收取專利費和搭售的商業模式損害中國手機產業的報告。手機中國聯盟用一個多月的時間對20多家會員企業進行了走訪,發現高通存在過度收取專利費和搭售的行為,外界推測這有可能成為對高通反壟斷調查最終定性的重要證據。
通訊業資深專家項立剛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表示,反壟斷調查并不單純的涉及壟斷與罰款,高通如果能向發改委傳遞更多的信息,比如改進與調整,最終能達成和解,這也是很好的辦法之一。
4月3日,美國高通公司總裁Derek Aberle率領6位副總、1名中國律師到國家發改委就反壟斷調查有關問題首次交換意見。隨后的5月8日,7月11日,8月21日,高通總裁率團隊共四次到國家發改委面談,而形勢卻逐漸發生變化。高通的表述從最初的“交換意見”變為“接受反壟斷調查”,回應也從“我們的業務合法并且有利于競爭”轉為“愿意作出改進”。
而對于其中的曲折原委,高通始終閉口不談。在《法人》記者聯系高通公關部時被告知,公司各部門現在統一口徑,不會就反壟斷調查事宜發表更多意見。而記者最終得到的回復也是來自高通外聘的公關公司,內容僅有寥寥數語:“高通公司領導團隊與發改委就數個議題進行了協商溝通,以期努力達成一個全面解決方案。我們會繼續與發改委配合。”
糾結的處罰
6月26日,中韓在北京舉行了反壟斷政策對話,會議上就知識產權領域的反壟斷規制、反壟斷經濟學分析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主題,介紹了韓國的做法和經驗,以及對中國的借鑒意義。由于4年前韓國曾對高通重罰2.36億美元,因此市場猜測國家國家發改委此舉是項莊舞劍志在沛公。7月11日,當高通公司第三次登門國家發改委時,官方披露消息中對高通來意的表述就已從前兩次的“交換意見”變為“接受反壟斷調查”。
在《法人》記者的采訪過程中,行業內的多位專家都表示高通的壟斷行為成立是基本已成定局的,但是最終的處罰卻仍然難以估測,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高通所能作出的妥協與讓步。
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經濟法研究所副所長、博士生導師薛克鵬向《法人》記者分析:“高通全球收入的49%來自于中國,這本身就是不正常的現象,中國手機用戶雖然多,但也不至于占到這么大的份額,這其中必然存在著某些非市場因素。”
薛克鵬分析,對于高通壟斷的具體行為,主要可能涉及《反壟斷法》第十七條中關于濫用市場支配的具體情形:高價銷售、借自己的專利許可捆綁銷售,限制交易對手的行為,比如新開發的技術必須免費使用等反許可方式。在接下來的處理中,如果事實成立,構成規定的情形之一,就涉及相關的罰金處罰,如果同時構成多種情形,還可能會有加重情節。
對于具體的處罰金額,《反壟斷法》規定為上一年度銷售額的1%-10%,媒體報道中的預測最高可達72億美元。據薛克鵬介紹,相比于國外對于壟斷企業的拆分處理和相關的刑事責任,中國對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處罰性措施比較有限,以罰金為主。受到損害的個人或者企業也可以提起民事訴訟,但中國設定的賠償金額幅度與國外相比也較低。
相比可能受到的處罰,各方對高通對此案可能做出的承諾更為看重。易觀國際分析師卓賽君告訴《法人》記者,由于高通本身的技術壁壘,發改委在處理上也比較糾結,很難出現天價罰款。由于目前市場并沒有能夠頂替高通角色的企業,因此發改委的態度必然是審慎的。發改委與《反壟斷法》的目的均在于規范市場與引導市場的健康發展,純粹的天價罰款并不能解決市場的不平衡發展,高通的有效承諾無疑更加重要。
項立剛也表示,雖然高通的讓步從大的理念上會削弱對壟斷的懲罰性,但如果能夠為更多的市場競爭和選擇提供機會,正是實現了政府追求的情況。對于專利許可費用的下調,對手機供應商的定價調整以及高端芯片定價等方面都是可以期待的。
誰是受益者
“一次調查就讓這樣的大企業出現問題也不太可能,尤其是像高通這樣技術實力非常雄厚的企業”,項立剛說到。
自2007年起,高通已經連續六年蟬聯全球芯片市場老大的位置。在移動芯片領域,幾乎沒有公司能與之競爭。其客戶包括從蘋果、三星、HTC等國際品牌,到天語、中興、聯想、華為等中國企業。
目前,高通在無線通訊標準必要專利許可市場和CDMA、LTE基帶芯片市場占據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前者市場占有率是100%,后者是90%。全球絕大部分芯片生產商和終端生產商只要生產3G設備,就繞不開要向高通繳納專利“保護費”。
卓賽君亦認為,此次的反壟斷調查對高通基本上不會產生什么影響,“雖然最初發改委是比較興師動眾的,但是目前的感覺是雷聲大、雨點小。畢竟天價罰款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如果政府能夠借此機會為國內的芯片企業爭取到發展空間,形成一定的緩沖,當然是非常有利于市場發展的。市場普遍認為,高通的授權業務被調查并不會影響到高通的芯片業務。而中國市場對高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此前,高通與中芯國際在28nm產線上達成合作,將部分驍龍處理器的生產帶到中國大陸,4G三模芯片延遲收專利費,這些行動都表明高通在積極應對反壟斷調查。
近日,路透社援引消息人士的說法稱,高通可能將在歐洲面臨反壟斷調查,這一調查與4年前Nvidia一家子公司對高通的投訴有關。歐盟的調查將對高通不利。高通目前正尋求終止在中國面臨的反壟斷調查。
“最好能夠通過高通的承諾讓利于中國的企業,讓中國企業和國外企業站在同一水平上,最終讓消費者受益。”薛克鵬對《法人》記者表示。然而,手機設備廠商在整個過程中都出言謹慎,流露著對“秋后算賬”的擔憂。此次調查對于中國企業與消費者究竟受益與否,得益多少,一切答案都還未浮出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