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塔公司應時刻遵守“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和市場競爭”的原則,實行效益、效率最優化。其中市場規則主要指工作開展過程中重視“市場性”角色而非“計劃性、行政性”,比如各省或各地市自建施工公司自辦還是將業務分包可基于市場及效益性綜合衡量;市場價格主要指切實落實租賃價格“三低一保”承諾。市場競爭指鐵塔公司與運營商、鐵塔公司與第三方施工公司,比如鐵塔公司與第三方施工公司合作時,可通過公開招標解決項目報價和質量控制等問題。】
2014年6月3日,國內電信運營商高管證實將組建鐵塔公司。7月11日,鐵塔公司宣布成立。之后鐵塔公司經歷掛牌、招聘等系列流程,為顯性分析鐵塔公司的關注度,將其與虛擬運營商對比,取百度指數2014年6—10月統計結果(如圖1所示),7月11日之后,鐵塔公司關注度一直高于虛擬運營商。由此可見,鐵塔公司后續發展還將成為熱議焦點,其中鐵塔公司的壟斷性分析是當前值得深入思考的議題。
1 國內公眾對于鐵塔公司壟斷性的看法
筆者引用新浪財經今年6月初得到的調研結論,具體如下:一是調查問題,您認為成立國家鐵塔公司是否會形成新的壟斷?二是調查周期,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8月19日;三是調查結果,76.4%的被訪者認為鐵塔公司將成為一個新的壟斷性企業;9.9%的被訪者持中立觀點,表示需視后續發展情況而定;13.7%的被訪者認為鐵塔公司不會成為新的壟斷性企業。
2 對比國外分析我國鐵塔公司形成可能性
從鐵塔公司數量、鐵塔公司資源與運營商租售關系看,我國鐵塔公司與國外情況差異較大,形成壟斷可能性亦較大,具體分析如下:
3 我國鐵塔公司壟斷性的潛在影響
筆者主要從鐵塔公司對通信行業、運營商及用戶的角度,對鐵塔公司壟斷性的潛在影響進行分析,具體如下:
(1)如果鐵塔公司獨家壟斷,我國通信行業發展進程將受阻。國內各電信運營商2G/3G/4G網絡差異性較大,包括GSM、CDMA、WCDMA、CDMA2000、TD-SCDMA、TD-LTE、LTEFDD等技術標準,未來可能還有5G網絡及技術標準,技術及頻次的差異會影響基站的位置與分布,網絡部署及優勢又與運營商市場經營策略關系緊密,如果鐵塔公司支撐不到位可能影響通信行業收入及進程,對上馬5G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2)如果鐵塔公司獨家壟斷,電信運營商發展命運將“堪憂”。由于電信運營商網絡技術制式各異等因素,基站選址和鐵塔建設工作順序肯定存在優先級,網絡覆蓋及優化與用戶體驗密切相關,鐵塔公司工作進度對運營商發展將造成重要影響,甚至關系到運營商的生死存亡。
(3)如果鐵塔公司獨家壟斷,消費者利益將受損。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最重要的目標之一。鐵塔公司掌握獨有的基站站址和鐵塔資源,資源租用費議價可能性和空間基本很小,電信運營商只能被動接受,租用成本勢必間接轉移至最終用戶,進而變相提高用戶消費成本。
4 規避我國鐵塔公司形成壟斷的建議
首先,思考鐵塔公司能否健康“活下去”。應從近、遠期劃分階段來分析:從近期看,鐵塔公司需要高度重視4G網絡建設,可以從各個層面深度對標運營商中領先的省市公司;從遠期看,一是行管部門及鐵塔公司應從頂層設計的角度積極推動將鐵塔公司的相關職能納入城市規劃中,比如將通信網絡等同城市水、電、氣、熱等基礎設施納入城市整體規劃和改造計劃并完善相關管理辦法。二是鐵塔公司應積極踐行國家公益性和責任感的理念。比如邊遠及貧困地區的網絡覆蓋及優化不能僅考慮盈利,需要深入落實通信普遍服務的公益性責任。比如在盈利目標的基礎上落實統籌建設通信鐵塔設施時,如何超越各運營商的既得利益而不重蹈3G網絡建設“混合所有制”的覆轍,以國家責任感的高姿態積極探索解決方法以釋放電信改革與國企改革的紅利。
其次,思考如何規避鐵塔公司形成壟斷性。筆者認為鐵塔公司應時刻遵守“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和市場競爭”的原則,實行效益、效率最優化。其中市場規則主要指工作開展過程中重視“市場性”角色而非“計劃性、行政性”,比如各省或各地市自建施工公司自辦還是將業務分包可基于市場及效益性綜合衡量;市場價格主要指切實落實租賃價格“三低一保”承諾,即低于國際同類公司、低于當下市場公共價格、低于三家目前共建共享的價格,同時保證自身的基礎運營成本。市場競爭指鐵塔公司與運營商、鐵塔公司與第三方施工公司,比如鐵塔公司與第三方施工公司合作時,可通過公開招標解決項目報價和質量控制等問題;效益、效率最大化指“多、快、好、省”滿足客戶(指運營商及運營商的客戶等)與合作伙伴(指第三方施工公司及監理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