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消息,工信部日前發放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批文的細節顯示,獲得移動通信轉售資格的虛擬運營商都被劃定了開展業務的區域及時間范圍。
12月26日,工信部頒發了首批“移動通信轉售業務”運營試點批文,包括話機世界、分享在線、萬網(阿里巴巴)、樂語通訊、華翔聯信、天音、京東、北緯通信、浙江連連、迪信通、巴士在線在內的11家中資民營企業獲得了虛擬運營商牌照。其中,有5家試點企業同時與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簽約開展合作。
批文顯示,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的試點期限為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之后是否繼續實行,還要看市場的發展情況而定。
在試點期內,批文規定虛擬運營商必須遵守市場秩序,包括必須執行電信網碼號資源、業務資費、市場管理、服務質量、設施建設和運行、安全生產及網絡與信息安全等行業管理要求,按照業務界定范圍,依法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經營活動。
試點批文規定,虛擬運營商在與用戶簽訂的《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用戶服務協議》中,應注明業務試點期限、服務協議有效期、資費標準、客戶服務電話、試點結束后用戶善后措施、糾紛處理原則和違約責任等,特別要包括企業提前終止經營時,爭議解決等相關問題的處理原則,確保用戶知曉并認可協議內容。
此外,批文還對各個獲得牌照的虛擬運營商劃定了經營地域。比如,京東商城與中國電信的合作,可在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以及廣州、南京等46個城市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而與中國聯通的合作,可在北京、上海2個直轄市以及杭州等33個城市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