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移動香港公司網站消息,中國移動香港推出“2cm數據交易平臺”,凡4G Pro系列服務計劃客戶可透過該平臺將其計劃內包含的數據用量進行自由買賣。數據買賣單位為每1GB計算,賣方可在15港元至60港元的范圍內自由定價,賣方可在2cm平臺隨時查詢交易情況、更改出售之數據價格及數量;而系統會為買方自動尋找最佳的售賣指示,買入的數據用量須于當月使用。
中國移動是否在國內4G業務商用后也采取同樣的做法,目前尚未可知,而中移動如此玩轉一國兩制的做法,也招來了不少用戶的義憤(如此區別對待也不是頭一回了)。個人分析認為,手機流量可交易性將是電信運營商流量經營成敗的關鍵點。
為什么這么說?
首先,可交易性是解決運營商的手機流量套餐設計的缺陷,提升流量經營效果的有效方式。我們知道,電信運營商套餐資費的設計與水電煤氣存在根本區別——水電煤氣是根據用戶的實際消耗量和階梯價格進行計算確定的,或后付費或預存。從理論上來說,用戶水電煤氣的消費量是一個連貫的數集,而電信運營商套餐設計則是一些相對固定有限的散點。
雖然套餐設計經過了非常復雜精細的計算推導,但是再怎么精細,有限的散點也無法滿足眾多用戶千差萬別的實際流量需要。因此,就必然造成在某個套餐下有的用戶流量需求不足,而有的流量需求過剩。此種情況下,剩余流量定期清零的規則更是讓越來越多的用戶不滿。
顯然,建立一個手機流量可交易平臺可以有效解決這個問題。既可以讓手機流量資源更加有效使用,也可以很好解決用戶在某個周期末集中突擊消耗流量給運營商網絡帶來的巨大沖擊壓力。當然,運營商也有當流量超出套餐后,超出部分按照一個單價進行收費的情況,但這畢竟不是常態化的方式。因此,互通有無調劑余缺的機制有現實需求的迫切性。
其次,4G時代手機流量可交易性的基礎更深厚。電信運營商在4G時代更加強調了對管道業務的集約化管理,包括網絡建設的進一步集約化,削弱地方,解決業務統一管理上的問題。資費方面,也更加強調統一化,減少地方多樣化的差異。雖然4G建設要從3G甚至2G的實際情況出發,但由于畢竟是新的網絡,在平臺規劃上就可以站在新的經營角度出發,因此,在手機流量可交易的統一平臺、業務統一規劃、運營等方面都可以新瓶裝新酒。
再次,手機流量可交易性可以促進用戶手機流量的消費總量。自3G時代運營商提出的流量經營策略來,如何讓用戶提高數據流量的消費是一個大家十分頭痛的問題。但實際上用戶對流量猶如當年手機通話時是59秒還是61秒一樣敏感,因此3G時代運營商們的流量經營并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
4G時代,在單位流量資費進一步大幅下降的趨勢下,數據流量增長幅度能否超出單位資費下降幅度成為運營商數據增值服務收入增長的關鍵(當然,手機用戶規模的增長還能維持,但隨著滲透率的提升,依靠用戶規模增長的方式越來越難了)。大家都說,4G時代的流量消耗動輒以G為單位進行,但流量消耗額取決于用后對于高耗流量的音視頻等富媒體應用的消費習慣的轉變。
由于用于交易的流量要比流量套餐下的更便宜,對于有些用戶而言,他們可以專門從這個平臺上獲得額外需要的流量。就像很多人總是等著超市購買打折的物品一樣。有些用戶在購買打折物品的時候不知不覺就把購買總額提升上去了。
最后,流量可交易平臺關系到運營商流量后向經營策略能否成功。所謂流量后向經營,簡而言之就是你用我的東西,我為你因此而產生的流量買單。通常有定向流量包和非定向流量包之分。這是運營商正在積極探索的全新業務模式。
目前,阿里、百度、騰訊、網易、新浪、360、UC、高德等主要的互聯網應用服務提供商都在積極嘗試這樣的模式,以換取更多的用戶安裝/注冊量、激活和活躍率。對用戶而言,不管是定向流量還是非定向流量,參與更多活動就能獲得更多流量,但用戶可以通過自己的具體使用行為來調控實際的流量消耗量,在這種情況下,將會有不少流量富余。將流量清零,顯然用戶不答應,也不利于業務的持續經營。因此有效的辦法之一就是允許用戶之間自由交易,允許用戶在好友之間相互索取、贈送或者出售。當然,考慮到這樣的交易平臺的提供也有成本,可以相應收取一定的交易費。這樣可以將流量有效使用,促進流量后向經營業務可可持續發展。
根據筆者跟蹤了解到的一些情況,除了中國移動在香港外,目前國內已經有其他運營商在推動流量的可交易性方面進行了積極的嘗試,在平臺的構建、業務規劃和交易機制等方面已經有了初步的方案。如果這個平臺能夠盡快正式推出,那將是一個進步。因此,可以說,手機流量可交易性已經漸行漸近了。具體什么時候呢,我想大約會是在冬季!
當然,手機流量可交易一旦推出,也必然帶來不少問題,比如交易定價的形成機制問題、交易手續費收取問題、違規交易問題、投機交易防止問題、通過這個交易平臺可能進行洗錢或者賄賂的問題、交易的政府監管問題,等等。這些都是值得我們進一步深入研究和探討的。本文就到此打住,歡迎大家積極拍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