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和發改委近日下發了《關于試點期間對移動通信轉售業務相關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通告》。通告稱,獲得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批文的企業(即轉售企業),在試點期間經營的移動本地、長途、漫游通話、短信、彩信和數據等轉售業務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并對轉售企業取消網內網外差別定價限制。昨日,業內人士在接受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意味著轉售業務價格將由供需關系、進貨渠道等市場因素影響,將鼓勵更多民營企業進入電信行業。
盡管虛擬運營商牌照尚未發放,但一直以來,民營企業對于申請牌照十分熱衷。日前,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分別確定了14家和16家業務合作伙伴,包括國美、蘇寧、迪信通、愛施德、三五互聯等在內的首批“虛擬運營商”成員浮出水面,涵蓋終端零售、增值服務、網絡運營等三類企業。
昨日,上述企業之一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通告》中的“資費實行市場調節價”,意味著虛擬運營商在業務定價上將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可以結合自己的成本、用戶、目標來確定業務資費。“市場調節定價能保證市場競爭的公平性,對我們而言是利好消息。可以刺激企業結合既有資源進行產品創新。”該負責人表示。
另一企業相關負責人則表示,業務資費肯定會比運營商的資費更靈活,但實際資費水平和運營商不會有太大差別。畢竟業務是從運營商處批發來的,企業肯定不會虧本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