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最近發布了一份報告,該報告作為總檢察長的網絡數字任務組的一部分,被稱為“加密貨幣執行框架”,下面是該報告的一些主要內容以及其他一些背景。
1. 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甚至加密貨幣本身被司法部視為潛在的積極技術
“一開始需要強調的是,建立在所有加密貨幣基礎上的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為人類的繁榮發展提供了驚人的可能性。” 在報告的開始處,這個關鍵點幾乎立刻就脫穎而出,因此對DLT和區塊鏈的態度是積極的。
然后,該報告提出了聯邦政府中DLT用法的案例研究,從FDA的機器學習和基于區塊鏈系統的食品安全,再到現代化及國防部對區塊鏈的考慮,“以提高有效性,效率和安全性” 。
2. 司法部對涉及加密貨幣的三類犯罪進行了特別審查:涉及犯罪活動的金融交易,XI錢或逃稅以及直接盜竊加密貨幣
在前十頁中,很明顯,司法部特別關注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犯罪活動,大多數涉及在加密貨幣市場犯罪或使用加密貨幣隱藏信息或資金的犯罪分子可能與犯罪活動有關。
在此討論中,司法部經常遇到兩個困難:了解正在發生的事情的技術知識,以及加密貨幣分布的全球性。已經承諾投入資源并利用長期的國際合作伙伴關系來幫助解決其中一些問題,但是很明顯,在司法部似乎最感興趣的范圍內,這些被視為根本挑戰:加密貨幣的直接犯罪活動或可能將資金流與犯罪活動聯系起來的信息。
3. 司法部試圖至少在廣義上明確表示,它正在跟蹤加密貨幣的關鍵術語和創新,特別是隱私保護
有一部分專門討論了美國商務部對Web 3.0的看法,該部分似乎將強健的Web 2.0概念(內容的算法個性化)與Web 3.0的效果(較少依賴集中心化服務提供商,無論是ISP還是云服務)。
它似乎忽略了Web 3.0和網絡的中心思想,因為它面向的是獨立的對等通信以及在自有和自管實例上的托管服務。然而,信息很明確:司法部正在努力弄清這些新思想和新技術對執法的意義。出現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該報告是Binance對Web 3.0概要的簡要摘要,其中刪除了重要的上下文,這是報告少數幾次引用“準官方”加密貨幣來源的信息,也許也是唯一一次。
隱私保護技術或加密貨幣經過專門的名稱檢查和擴展。實際上,司法部甚至僅引用了它們所描述的匿名增強型加密貨幣(特別是Dash,Monero和ZCash),將其作為“高風險活動,表明潛在的犯罪活動”在第41頁中闡述。
還簡要地提到了分布式金融,這表明司法部雖然尚未準備好專門研究,但已意識到這一趨勢。在與SEC合作方面,ICO具有自己的亮點。但是,目前的焦點主要集中在注重隱私的加密貨幣和增強隱私的方法上。
4. 司法部非常關注那些在非法渠道上使用加密貨幣的個人
5. 全面概述了司法部與其他政府機構在加密貨幣方面的關系和架構并占據了報告的大部分
該報告的大部分內容用于案例研究,以及司法部與不同政府機構就加密貨幣及其對這些關系的看法和進行合作的具體示例/實例。
重點放在了司法部與美國聯邦政府內部監管機構的長期關系上,與紐約州州律師的合作以及與FATF(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國際合作上。
6. 它引用的大部分資源來自《華爾街日報》或政府內部參考資料
看起來司法部最引以為傲的是《華爾街日報》,路透社以及一系列內部消息來源或其他政府機構。
作者指出的唯一外部注釋來源是對Binance Academy的Web 3.0 Wiki部分的引用,以提出關于Web 3.0的相鄰觀點,而對本文而言,Web 3.0并非至關重要。這表明他們不愿引用更非熟悉的消息來源,甚至這與司法部的觀點可能略有不同。
.雖然提到了分布式賬本技術的潛力,但美國司法部似乎認為加密貨幣是更多的是威脅而不是機遇
該報告的壓倒性部分充滿了案例研究以及加密貨幣曾經或可能犯下的特定法規和犯罪。盡管在報告的開頭有一些鼓舞人心的話,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司法部似乎將加密貨幣視為威脅而不是機遇。
就其對Dash,Monero和ZCash等增強隱私的加密貨幣的看法而言,情況尤其如此,即使使用它們也可能被認為是犯罪嫌疑人,這一觀點很強,并且類似于預先懷疑,特別是那些使用端到端傳遞信息和加密貨幣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