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帶一路”項目方:我國的區塊鏈技術已從國內走向歐洲
12月2日,第十七屆中國企業實施“走出去”戰略論壇平行論壇“一帶一路”5周年:自主創新國際合作創新在北京舉行。論壇設政策解讀與項目發布兩個主要環節,項目發布環節中,涉及“一帶一路”合作的九個項目進行現場發布。其中《基于國密算法的區塊鏈大數據安全共享平臺》的項目方李瑞表示,該項目已走出國門,走向世界。項目將大數據和區塊鏈技術運用到國際、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各方面。從“一帶一路”上的“鋼鐵駝隊”中歐班列,到連接中國與東南亞國家的中馬產業園,都有“大數據”和“區塊鏈”的身影。做了中歐班列的區塊鏈的物聯網溯源以及產品溯源這個層面。這個其實就相當于是我們的區塊鏈技術真正出海了,它就從國內走向歐洲,把整個的它里面的傳感器、溯源器全都給它搭建起來。(中國城市金融網)
2、廣電運通CEO鄒均:區塊鏈落到實處 才能讓大家真正擁抱區塊鏈
廣電運通區塊鏈科技有限公司CEO、中關村區塊鏈聯盟副秘書長鄒均近日表示,數字經濟時代更多以生產數據為主。發展區塊鏈是為迎接數字經濟時代來臨做好技術準備,區塊鏈不是一個空的概念,要把它落到實處,給老百姓帶來真正的價值,區塊鏈技術才能夠得到很快的發展和推廣。(中證網)
3、區塊鏈藍皮書:區塊鏈技術應用面臨缺少統一技術標準等五大瓶頸
由北京區塊鏈技術應用協會主持發布的《區塊鏈藍皮書:中國區塊鏈發展報告(2018)》指出,目前區塊鏈技術應用面臨五大瓶頸:1.缺乏可規?;茝V的區塊鏈典型創新應用;2.節點規模、性能、容錯性三者之間難以平衡;3.跨鏈系統互聯仍存在障礙;4.鏈上數據與鏈下信息一致性難以保障;5.缺少統一的區塊鏈技術應用標準。(證券日報)
4、中國互金協會會長李東榮:有些機構正探索利用區塊鏈技術實現扶貧資金透明使用
在日前舉辦的第三屆(2018)新金融高峰論壇上,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表示,金融業數化轉型應注重圍繞實體經濟需求,特別是普惠金融的需求。有一些機構探索利用區塊鏈技術,實現扶貧資金透明使用、精準投放和高效管理。(人民網)
5、新加坡監管機構發布ICO合法性綜合指南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布了一份關于ICO項目的合規性指南。該文件規定,發行代幣的人、管理代幣交易的機構,以及就這些代幣提供財務建議的人以及他們的相關活動都受法律約束。 其中項目發起人必須申領資本市場服務牌照,提供財務意見的機構必須持有(聯邦航空局發出的)財務顧問牌照,而交易所業主必須獲金管局批準及認可,包括那些為海外新加坡人提供金融建議的機構。(financemagnates)
6、火幣楊錦炎:新加坡《新指引》對業界有五大影響
針對新加坡《數字代幣發行指引》的修訂,火幣律林總經理楊錦炎表示其具有以下影響:一、幣幣交易從業者應密切關注支付牌照。如果依據指引所說比特幣構成支付型代幣,可以認定,在新加坡開設的幣幣交易所需要依據支付法案申請牌照;二、法幣交易通道有放開的可能。支付證照的發布,實際上有助于交易所的合規,體現了新加坡政府意圖在使交易所遵守反洗錢和反恐融資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開放法幣業務的可能;三、STO在新加坡的順暢程度值得探討。四、新加坡對證券型代幣(ST)的界定范圍明顯小于美國,給使用型代幣(UT)留出了更大的法律空間。五、應重視新加坡的相關牌照政策,支付牌照即將出爐,但資本市場服務牌照和許可交易所/注冊市場經營者的申請仍然沒有提供明確指引。(金色財經)
7、美國SEC:利用社交媒體影響力推廣ICO可能存在詐騙行為
11月28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重申投資者必須注意名人在區塊鏈上推銷代幣。委員會稱:“投資者應該對發布在社交媒體平臺上的投資建議持懷疑態度,不應該基于名人的支持而做出決定。社交媒體的影響者往往不是投資專業人士,他們所宣傳的證券無論是使用傳統的憑證發行還是使用區塊鏈發行,都可能是欺詐行為。如果名人在收到報酬后公開宣傳ICO,并且ICO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視為證券,那么這個人可能會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視為違反美國證券法規。”(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