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領導工作小組下發的《關于加大通過互聯網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整治力度及開展驗收工作的通知》規定互聯網資管屬特許經營業務,須持牌經營,“定向委托投資”和“收益權轉讓”等模式被明確禁止。
網貸備案登記大限來臨之際,各平臺都忙于網貸合規備案工作。而此時監管部門叫停了各地的P2P備案細則發放工作。
國家如此頻繁與嚴厲的監管動作充分體現了國家加強金融監管、嚴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系統穩定性的決心。網絡借貸是金融科技發展的產物,在互聯網技術的支持下業務跨地區、跨行業、跨系統進行,涉眾廣、風險傳染性強。
截至2017年底,我國網貸累計成交規模突破6萬億元,數字背后是以網貸為代表的新金融形成了對傳統金融的一個有益補充,為普惠金融的的發展做出了貢獻。
但是我們也應該看到,網貸業務的服務對象多為高信用風險的“長尾客戶”人群,信用風險集中爆發或危及金融系統整體穩定。
互聯網金融中隱含風險早已不容忽視,金融科技全面爆發時期,監管部門以及行業從業者都在積極探索運用監管科技,如大數據、人工智能以及區塊鏈技術等,實行更加有效的網貸監管,防控金融風險。
區塊鏈技術的網貸適用性分析
網貸業務涉及多方之間的信用交易,信息可信度低、征信不健全背景下交易建立成本高,每一參與主體間交易都需要驗證并確認,導致整個業務流程存在長交易、長周期的問題。當前資本市場炒作的區塊鏈技術被認為是解決信任問題的新型工具,對于解決網貸業務中的信用問題適用性如何?
以區塊鏈為底層技術開展業務時,每一參與主體之間是相對獨立平等的狀態,主體之間可以不通過第三方進行點對點交易,同時區塊鏈依靠其數據防篡改、分布式和數字化智能合約等特點,將一些以往需要在業務層面協調解決的問題,放到技術層面來解決,使得問題的解決過程更高效、更靈活以及更具客觀性。
區塊鏈技術解決方案巧妙地利用密碼學哈希和數字簽名,用一個個區塊將數據變更歷史按照時間先后鏈在一起,通過共識協議使參與各方共享數據。
另外,智能合約是一種數字化形式的契約,通過計算機程序算法嚴格保證合約的自動執行。
去中心化數據存儲下信息透明度的提升,參與各方手之間共享數據賬本,數據無法被隨意篡改,在技術上實現數據的客觀“可信”。參與交易的任何一方產生的交易事件和記錄都會連同時間戳一起被記錄到區塊鏈中,交易的歷史數據可供隨時追溯查詢。因此,當要進行一項新的交易時,區塊鏈有助于降低交易建立與進行的成本。
區塊鏈從技術上保證整個長交易、長周期鏈條的各參與主體身份真實,數據可信,實現參與主體間信用的多級傳遞,促進業務鏈條扁平化,提升業務運行效率。交易雙方繞開第三方機構直接建立信任,商業交易環節大大簡化。
網貸行業是區塊鏈技術的極佳應用場景
網貸行業的業務特征與區塊鏈的適用條件完美契合,該技術的運用不僅可以提升信用建立速度和成本,而且可提高業務運營效率。
首先,區塊鏈使用數學方法解決信任問題,通過全民記賬的方式建立分布式賬本,記錄并驗證信息,所有參與者共同建立和維護一個賬本,提高效率并防止欺詐問題。
其次,各節點都擁有完備的數據庫,記錄交易的每一筆信息,一旦錄入便不可篡改,網貸平臺可全面評估借款人的信用風險,降低信息搜集驗證成本同時提高平臺信用風險管理能力。
網貸交易中涉及借款人、出借人、網貸平臺、資金托管機構和第三方信息評級機構等多個具有業務交易的信用主體。
另外,雖然我國網貸行業成交量不斷上升,但網貸行業整個市場的交易頻率大大低于證券市場,屬中低頻交易,對技術和硬件要求相對較低,是區塊鏈技術發展初期的理想試點方向。
區塊鏈助力網貸實現穿透式監管
(一)基于聯盟鏈的區塊鏈網貸解決方案設想
圖1 區塊鏈在網貸行業應用設想
我們在綜合考慮網貸各參與方的需求及當前區塊鏈技術發展水平的基礎上,提出如下具體的區塊鏈網貸行業落地設想。
用戶(包括借款人和投資人)在平臺上注冊賬戶,完善個人信息,登記存入區塊鏈。借款人在填寫貸款金額、預計還款日期、還款方式、利率等借款信息后,提交貸款申請。投資人可自主參與投資,在智能合約的作用下與借款人在線簽約,合同哈希存入區塊鏈,發起人錄入資產信息存入區塊鏈;在借款的存續期期間,投資人可以轉讓持有的借貸關系合同。
網貸平臺進行投資人與借款人撮合,管理借貸合同并發放資金。監管機構負責對整個系統用戶、資產及數據等信息進行監管。投資人轉讓資產操作、借款人逾期還款以及貸款結清操作都會更新區塊鏈上的用戶數據、資產數據以及借貸數據信息。
(二)區塊鏈如何助力監管機構實現穿透式監管
監管機構通常是根據網貸平臺報送的數據信息為基礎資料對網貸行業實行監管,然而礙于傳統情況下數據資料報送存在時滯,而且平臺為規避監管,其提交的數據通常是經過報送者粉飾的二手數據,有強烈的動力修改數據,因此報送數據的準確性同樣沒有辦法保證。
若將網貸的借款人、網貸平臺、存管銀行、監管機構等各類參與者都作為區塊鏈中的特殊節點接入系統并上傳交易數據,確保數據的可追溯和可審計。
因此我們建議,監管當局可趁網貸行業整改合規之際,帶頭建立網貸區塊鏈聯盟鏈,將網貸參與各方的交易上鏈,實現對網貸行業的實時非現場監管,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來提高網貸監管效率。
首先,技術開發者可將法律法規編入智能合約,同時監管機構可預設監管閾值,實時監控網貸平臺,監管機構在達到閾值的第一時間做出反應,非現場監管有效性大幅提升。
其次,區塊鏈技術使監管者可實時查閱P2P交易公共賬本,監控各平臺的“理財”業務和平臺資金劃轉信息,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監管。
此外,區塊鏈技術使監管機構輕松落實網貸監管框架中的穿透監管機制,避免網貸平臺為掩飾自身交易結構而將資金端獨立成所謂的資管平臺,同時也可以防止資管平臺以網貸平臺的形式向公眾轉讓劣后級資產。
隨著金融科技技術的不斷進步更迭,金融模式創新越來越快,金融監管也需要與時俱進。在網貸監管中引入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適應互聯網應用下風險傳播快捷、涉眾廣、行業相關性等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