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條例》共6章31條,主要對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工作原則、采集與匯聚、應用與發展、促進與保障、法律責任等進行規范。作為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的全國首部地方性法規,沒有直接專門的上位法依據,屬創制性立法,有許多特色和亮點。
《條例》建立誠信機制,規定衛計部門應建立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誠信檔案,記錄醫療衛生機構、健康醫療服務企業及其相關從業人員的違法失信行為,并納入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實現一卡通用、診間結算,指出市政府應當統籌推進智慧醫保建設,組織人社、衛計等部門整合新農合、城鎮居民基本醫保等信息系統,對居民健康卡、社會保障卡等應用進行集成,實現一卡通用、診間結算。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其中規定:市衛計部門要建立醫療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機制,并會同有關部門推動同級醫療衛生機構之間、醫聯體內醫療衛生機構之間的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下級醫療衛生機構認同上級醫療衛生機構的檢查檢驗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