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臺州市將大數據產業列入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每年在市本級產業扶持專項資金中統籌安排一定數額,用于獎勵和扶持大數據項目孵化、市場主體培育、創新創業平臺打造、產業園區發展、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人才引進培訓、產業環境營造等。
近日,臺州市出臺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推進大數據產業重點項目建設,對大數據企業實施信息化項目按硬件(包括服務器、交換機、安全設備、存儲設備等)投資不高于10%、軟件投資不高于30%的標準進行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可補助200萬元。
大數據企業托管在市內云數據機房的服務器費用以及租賃云主機、云空間、云存儲等費用,3年內給予不超過20%的補助,每家企業補助總額最高可達50萬元。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創新型試點的大數據企業分別一次性給予50萬元、30萬元補助;對經認定新增的市級科技型中小企業屬于重點培育對象的,給予一次性20萬元補助。
培育大數據軟件企業和建設軟件基地,對純軟件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及以上的軟件開發企業,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創業基地、特色基地、示范基地稱號的企業,分別配套給予100萬元、200萬元、300萬元的補助。對列入省信息經濟發展示范區的企業,配套給予300萬元的補助。
全面落實國家有關軟件產品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政策,軟件產品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部分實行即征即退;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享受“兩免三減半”所得稅優惠。對獲得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給予重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