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企業的經營模式隨著“互聯網+”日益復雜,在“互聯網+”時代,稅務機關的征管面臨的主要是征納信息不對等的挑戰。
從納稅申報來說,稅務機關面臨的是不能有效提高稅法遵從度,解決申報真實性問題。日常申報主要是以納稅人主動申報為主,納稅人占有信息上的優勢。以房產稅申報為例,房屋登記信息存在無序管理問題,筆者曾在房屋交易窗口遇到一戶企業賣名下的10套住房,房產證已經有5年時間,竟然從來沒有申報過房產稅,沒有主動向地稅局登記房產信息,在企業的稅種鑒定中沒有房產稅稅種。
從稅收檢查來說,檢查手段沒有及時根據“互聯網+”的形勢發展作出調整。雖說現在有了風險評估系統,但信息基本還是局限在國稅、地稅范圍內,只用縱向比對缺乏橫向比對的稅務稽查,缺少稅收大數據支撐,只能實行封閉式檢查。比如,在企業注銷檢查中,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資料里有一條:提供企業的銀行流水賬單。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這一條規定對企業并沒有太大的約束力,因為大多數企業會只提供一個基本賬戶的流水賬單。
從稅源管理來說,在沒有“互聯網+”的時代,納稅人經營通常都有實體經營場所,稅務機關通過檢查實體店來核實納稅人是否辦理了稅務登記。另外,納稅人想使用發票,必須先辦理稅務登記,從而對不辦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形成約束。而進入“互聯網+”時代,新興的電子商務交易,具有主體隱匿、標的模糊和地點流動等特點,納稅主體很容易借此隱藏信息。稅務機關雖然建立了網上稅務登記制度,但因為沒有實體店可查,很多網店也不開發票,如果納稅人不主動登記,稅務機關往往束手無策。另外,納稅評估工作因為缺少稅收大數據支撐而無法甄別納稅人信息。
進入大數據時代,應對各種挑戰,稅務機關需要改變稅收征管手段,跟上“互聯網+”的發展。
首先要改變思路。稅務機關通常的認識是,稅源轉換為現實稅收收入取決于稅收征管能力。基于這一認識就形成了“征稅就是稅務局的事”的理念。這種封閉的理念束縛了稅務機關尋求外部協作的努力,這與互聯網大數據的開放理念是格格不入的。可喜的是,有些地區已經開始改變政府部門的碎片化管理現狀,并嘗到了數據整合的甜頭。例如,目前,由合肥市政府牽頭,已建立了一個綜合治稅信息共享平臺,初步有財政、地稅、房管、國土、公安和公管等部門,下一步完善后,希望有國稅、工商和社保等部門進入,如果還能連接銀行金融保險證券等金融網絡查詢信息,那么,整個社會的稅法遵從度將會得到大幅提升。
其次要依賴技術的支持。今后要重視計算機的軟件功能,傳統的數據庫技術已經顯得過時,要善于運用新產生的工具,包括批量數據存取處理、超高速數據裝載、海量數據存儲系統、數據分析系統、數據安全管理、應用系統整合平臺以及云計算平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