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國稅局出臺支持福州市加快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意見,提出支持福州構建“國家大數據綜合創新實驗區”和“國家大數據產業核心區”的10條措施。
10條措施具體包括:執行優惠稅率扶持大數據企業發展、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支持大數據企業核心技術研發攻關、落實減免稅政策支持大數據企業加快新技術新產品產業化應用、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優惠政策促進大數據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進一步推進稅制改革、進一步落實簡政放權、進一步完善信用激勵、暢通“綠色通道”、創新“互聯網+”服務、優化出口退稅服務等。
在幫助企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意見》“干貨”十足。比如,全面實行出口退稅申報無紙化管理試點,提高企業資金回籠效率。對落戶在數字福建(長樂)產業園的流通型出口企業,其申報出口退(免)稅審批權全面下放至長樂市國稅局試點。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納稅信用A、B、C級的大數據產業企業可通過網上增值稅發票選擇確認平臺進行勾選認證;納稅信用為A、B級的企業可一次分別領取不超過3個月和2個月的增值稅發票用量等。
此外,省國稅部門還專門為福州大數據產業園區內企業開辟辦稅服務綠色通道,實行國稅地稅“一窗式”服務。同時,大力建設電子稅務局,向園區內企業提供網上申報、網上發票申領、網上審批認證等辦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