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數據仍然掌握在個別高薪企事業單位機構中,如何既共享,又保證信息安全,更是挑戰。“當前大數據產業存在的問題,一個是商業規則問題,一個是數據交換問題。”數據的屬性只有和它的應用結合在一起才有價值,否則這個數據就沒有任何價值,所以未來數據交易和商業化運作的規則很重要,如果說云計算打通的是數據孤島,在云計算之上的大數據打通的則是企業間的信息孤島,大數據產業的發展同時也離不開法律的護航,更需要明確數據開放共享的規則與底線。
在科技變幻莫測的今天,像騰訊的QQ,微信。微博,阿里的電商生態圈,滴滴打車,優酷視頻等等,以及全球最大的社交媒體Facbook都在每分每秒產生龐大的數據信息,這些信息被企業稱為核心機密隱私,都“自掃門前雪”藏了起來,如果大家強強聯手,進行“大數據手牽手計劃”,放開大數據,持續擁抱共享大數據,這樣才會體會到大數據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否則大數據只會越走越孤獨,加之不維護,成為無用的數據,封閉只會制約,只有開放才會進步,真正的大數據是要吸收各行各業海量的數據,進行融合貫通,這樣大數據才是可持續的,可發展的,真正有價值的大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