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屬駐甬各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的通知》(國發〔2015〕50號)和《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促進大數據發展實施計劃的通知》(浙政發〔2016〕6號)精神,深入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大數據發展,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深刻認識推進大數據發展的重要意義
大數據是實現人類活動由物理空間到信息空間再到知識和智能空間的重要紐帶,是實現由信息服務向智能與知識服務轉變的重要橋梁,是推進智能經濟發展的重要抓手。大數據既是國家、城市、行業的基礎性、戰略性資源,也是政府和社會治理、行業和產業發展的工具和方法。大數據的發展,將重塑我們的認識和實踐模式,形成新型政府社會治理和經濟發展的模式和方法,對經濟社會發展乃至人們的思維觀念帶來革命性的影響。加快推進大數據發展,有利于推動政府社會治理科學化、精準化,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社會服務能力;有利于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各行業的創新融合,促進生產方式和產品升級,為經濟轉型發展提供戰略性的機遇;有利于激發商業模式創新,不斷催生新業態,促進信息經濟、知識經濟與智能經濟發展,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二、指導思想、發展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以國務院《促進大數據發展行動綱要》為指導,以政府、社會、市場應用需求為導向,圍繞政府治理協同高效,社會服務精準便利和產業發展轉型升級,深化大數據在各領域的創新應用,推動智慧城市建設和大數據產業同步發展,將大數據打造成新常態下經濟提質增效升級的新引擎,為全市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撐。
(二)發展原則
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加強統籌規劃,推進智慧城市、智能經濟和大數據產業融合發展,整合各類資源,總體設計基礎平臺和支撐環境,構建城市大數據支撐、應用、產業、指數、運維保障五大體系,有重點、分步驟實施,并不斷進行動態調整和優化。
政府先導、企業主體。強化政府引導,率先將政府數據資源進行共享、開放和應用示范。明確企業市場主體地位,采取公共私營合作制(PPP)、建設-經營-轉讓(BOT)等多種模式,鼓勵各類主體積極參與城市大數據開發利用的各個環節,形成政、產、學、研、用、資協同發展的格局。
融合創新,服務經濟。推進大數據技術與傳統產業深度融合創新,激勵傳統產業向知識經濟和智能經濟發展,催生大數據與傳統產業協同發展的新業態、新模式,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提升產業綜合競爭力。
安全規范、保障有力。強化信息安全責任意識,落實國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相應管理辦法,確保城市大數據從采集到應用的全流程、全領域安全可控、可追溯。保護國家利益、企業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建成國家城市大數據綜合示范應用城市,將寧波打造成為未來國家級大數據創業創新中心和城市大數據產業基地,成為立足國內、輻射全球的大數據創新要素有機組成部分,為全市智能經濟等新經濟發展提供重要支撐。
1.政府治理和社會服務目標
協同智慧城市建設和發展,制定政府大數據集成、共享和開放的相關制度和標準,形成全市政務數據共享和開放政策體系。到2017年底,建成全市政府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實現市、縣(市)區數據統一共享交換平臺全覆蓋。到2018年底前,實現信用、交通、醫療、衛生、就業、社保、地理、文化、教育、科技、資源、農業、環境、安監、金融、質量、統計、氣象、海洋、企業登記監管等重要領域公共大數據合理適度向社會開放。到2020年,實現政府利用大數據在經濟運行分析調控、健康醫療、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質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費維權、城鄉服務、社會信用、市場監管、安全監測、城鄉建設、人居環境等方面管理的精準化和科學化,促進行政績效評估更加準確,行政管理流程更加優化。
2.行業應用目標
在家電、服裝、機械、物流、交通、商務、航運、金融等我市優勢和重點行業進行大數據資源集成、共享、開放和應用試點,實施PPP、BOT等多種發展模式。到2020年,在10個以上重點行業領域完成試點應用,并形成行業大數據建設、運維和指數發布發展體系。
3.產業發展目標
到2020年,大數據開發利用在全市各產業中全面鋪開應用,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局面。扶持一批從事大數據開發、標準、技術、平臺、安全、應用服務業務的各類企業,在重點行業培育大數據應用示范企業20家以上;培育國內領先的行業大數據服務平臺10家以上;培育1~3家立足寧波、輻射國內外、具有國際水平、國內領先的大數據技術、產品和服務龍頭企業,產生一批新服務門類和新業態。
三、主要任務
(一)夯實信息設施基礎,集聚政務大數據資源,實現深度共享與開放,促進開發利用
1.統籌推動智慧城市與大數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協同發展。
進一步加快基礎傳輸網絡和感知網絡建設,積極推進5G網絡試驗和全面應用,推進下一代互聯網絡建設,提高數據網絡傳輸能力和覆蓋率。加快城市公共設施物聯網平臺建設,促進城市道路、地下管網、排水、照明、環保、建筑物等公共設施感知設備布設與物聯網建設,形成較完備的物聯網傳輸和平臺支撐環境。加快構建工業無線網絡環境,全面支撐智能制造、“互聯網+”協同制造發展。
2.統籌政府部門信息系統建設。推進政府部門信息化機構、信息化平臺和信息系統整合。除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另有規定外,政府部門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統一律部署到市政務云計算中心平臺,存量非涉密信息系統逐步遷移到市政務云計算中心平臺;涉及政務數據資源匯聚、跨部門共享交換信息化項目,必須依托市政務云計算中心平臺開展;原則上不再審批新建市級部門、縣級政府孤立的信息平臺、信息系統和數據中心。
3.統籌規劃大數據資源共享與開放。制定完善《政務數據資源共享與開放目錄》,明確政務數據各部門數據資源管理、共享和開放的義務和權利,將不共享、不開放的政務數據納入負面清單,實現政務數據資源統一匯聚和共享。落實公共機構數據開放制度和計劃,實行數據資源統一集中向社會開放。鼓勵縣(市)區建設本級政務數據資源中心,并與市級平臺共享互通,建成由市政務云計算中心統一管理的市政務數據服務平臺。推動各地、各部門、各有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豐富面向公眾的信用信息服務。采用PPP、BOT等模式,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大數據開放平臺的建設和運行,鼓勵企業、行業和事業單位開放數據。
(二)圍繞政府管理、社會服務的精準化、科學化,加快大數據在政務、公共事業領域的創新應用,促進政府由信息服務向知識服務、智能服務發展轉變
1.推動政府管理方式的科學化。加快推進政府行政管理、公共管理、社會綜合治理等領域跨部門大數據應用體系建設,利用各類大數據應用平臺,精準定位管理服務對象,多部門協同聚焦管理事項,不斷提升政府監管精準度和效率。在社會綜合治理、社會信用體系和市場監管體系建設中開展大數據創新應用先行試點,變被動監管為主動監管,提高政府主動服務能力。借助大數據技術,全面梳理政府職責,深化“四清單一張網”管理工作,推進政府部門業務流程再造,促進政府簡政放權、依法行政。
2.提高經濟運行分析決策科學化水平。建立全市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大數據服務平臺,建設企業情況綜合數據庫,創新綜合性數據采集形式,完善數據采集網絡。綜合政府、社會、市場、互聯網等不同渠道數據,圍繞全市宏觀經濟結構平衡性、產業集聚度、重點行業發展狀態、生產要素區域分布和流動、中小微企業競爭力等,專題開展多維度、多角度、跨部門、跨行業的大數據分析研判,研發科學的經濟分析模型,為政府決策、企業經營等提供精準服務。
3.創新民生公共服務方式。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和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進城鄉建設、人居環境、健康醫療、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質量安全、文化教育、交通旅游、消費維權、城鄉服務等領域的城市大數據應用。開發各類便民應用,優化數據資源配置,提升原有服務體系的跨系統、跨行業的大數據分析和應用能力,促進城市公共服務方式創新,實現一站式、一鍵式,精準化、智能化服務體驗。
(三)圍繞傳統行業發展提質增效,契合信息經濟、知識經濟與智能經濟快速發展變化,推動大數據在各傳統產業領域的深度融合與應用創新
1.深化大數據在工業領域的應用創新。結合“中國制造2025”戰略,推進大數據與智能制造、“互聯網+”的融合創新,針對企業在產品全生命周期、產業鏈全流程的應用需求,鼓勵和幫助企業以多種途徑獲取價值數據和開展大數據應用,打造智慧工廠,實現效益最大化。支持建設產業大數據公共服務中心,聚焦我市優勢產業和重點發展產業,推動區域性、行業性大數據中心平臺建設,形成產業數據基礎支撐和產業綜合應用支撐中心。通過大數據支撐,營造集眾創社區、智能制造連接器、智能服務平臺等功能為一體的產業生態,幫助中小企業實現大規模制造轉向大規模定制,企業對消費者(B2C)轉向消費者到企業(C2B)的智能制造模式的轉型升級。鼓勵企業在大數據系統支撐下實現產業重構和流程再造,推動工業產品向價值鏈高端跨越,推動制造商向服務商轉變。
2.推動大數據在服務業的應用創新。鼓勵服務業應用大數據進行商業模式、服務內容和服務形式創新,提高行業服務水平。推動金融、商貿、物流、零售、外貿、電信等企業信息化與大數據技術融合應用,鼓勵其向用戶平臺類企業轉變。試點推進商業大數據在海洋港口經濟、社會信用、金融服務、商貿業、物流業的應用創新。圍繞服務“一帶一路”戰略,加快“海上絲路指數”項目建設。推動大數據在電子商務中的應用,充分利用電子商務中形成的大數據資源服務企業市場戰略和政府市場監管、調控。
3.提升大數據在農業領域的應用水平。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平臺、涉農大數據共享平臺和數據交換平臺,加快農村管理、農業、農產品市場發展相關數據匯聚和共享,提高各類“三農”信息服務系統的大數據分析和應用創新能力,引導農產品生產。建立農產品生產的生態環境、生產資料、生產過程、市場流通、加工儲藏、檢驗檢測等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各環節信息可查詢、來源可追溯以及責任可追究。
(四)圍繞營造知識經濟、智能經濟良性發展環境,協同云計算發展布局,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
1.培育數據資源開發服務企業,大力發展基于大數據的生產性信息服務業。圍繞培育新興信息服務業態,鼓勵開辟數據資源采集渠道,支持企業和商業機構應用包括無線射頻識別(RFID)、近距離無線通信(NFC)等技術手段,采集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數據和建立數據資源庫。扶持一批大數據采集、存儲、處理、挖掘、整合、深加工和應用推廣的大數據服務企業。鼓勵信息技術服務企業開展大數據分析,為政府決策、企業經營等提供各類服務。支持和引導已經擁有海量數據的企業組建大數據研發團隊,開展數據挖掘,利用數據資源創新商業模式,搶占大數據資源和產業制高點。先行試點面向市場分析、產品調研、用戶分析等應用領域的大數據衍生產品服務,激發市場需求,促進大數據服務業發展。
2.大力扶持大數據技術研發,以技術突破引領產業發展。支持建立和引進大數據研發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技術創新和產業化機構。組織實施大數據關鍵技術產品產業化項目,支持用于整合、處理、管理和分析大數據的關鍵技術產品產業化。重點扶持大數據獲取技術、海量數據存儲技術、數據預處理技術、管理技術、新型數據挖掘和分析技術、信息安全技術、虛擬化技術、云計算平臺技術和大數據關鍵設備技術的研發,以關鍵技術突破,加快發展高端技術產業。
3.推進大數據配套產品產業化。發展大數據基礎軟件和應用軟件,重點扶持開發高速、精準、實時數據采集軟件,大數據基礎軟件、分析軟件、行業應用軟件,低延遲的云備份軟件,大數據安全軟件,可視化軟件,開發面向領域優化的大數據管理系統。在突破關鍵技術的基礎上,重點支持發展技術領先、市場前景廣的大數據應用硬件裝備。扶持基于大數據應用的下一代移動通信終端、閃存、脈沖編碼調制(PCM)等低功耗新型存儲硬件、一體化數據存儲處理服務器、軟硬件設備一體化的大數據產品產業化。鼓勵發展智能可穿戴、車載電子、移動APP應用等大數據終端產業。
4.建設大數據產業公共服務平臺。鼓勵各類企業建設綠色環保、低成本、高效率、基于互聯網、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信息技術的行業大數據應用平臺。引進和培育大數據產業咨詢、服務、運維平臺型企業。建立行業發展大數據知識公共服務平臺,整合各行業產業知識資源,形成地區經濟和產業發展的大數據知識和技術公共服務體系。扶持建立和引進一批大數據技術攻關平臺、共性基礎平臺、工程技術研究平臺、標準檢測平臺和公共技術支持平臺,鼓勵龍頭企業和科研院所創建大數據領域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
5.推動云計算服務發展。大力培育和引進公共云服務龍頭企業,集聚一批服務能力突出的云服務提供商,提供高質量的云計算服務。打造工業云服務平臺,支持工業大數據應用開發和專業化云計算服務,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工業行業開展云計算應用創新先行試點,加快推進全市兩化深度融合。推動大企業利用云計算技術整合信息系統,提高運營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6.引進培育大數據龍頭企業,打造大數據產業發展高地。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國內外知名云計算、大數據企業落戶我市,加快形成集聚效應,以大項目帶動產業發展。支持國內外知名數據分析和應用企業來我市開展大數據挖掘和分析等增值服務。支持軟硬件企業和服務企業垂直整合,與信息內容服務相結合,提供軟硬件一體化的大數據解決方案。通過政策引導、資源整合、兼并重組、企業上市等措施,支持電子信息企業做大做強。
7.優化大數據產業發展環境,營造“兩創”氛圍。強化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鼓勵公眾和企業發掘、利用、開放數據資源,營造萬眾創新、開放創新和聯動創新的良好氛圍。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個人、高校、科研院所、創投機構等共同參與,建立各種形式的大數據創業園、大數據創新創業孵化器和大數據創業創新中心,打造創新成果轉化平臺。設立面向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電子商務等交叉領域的創業支持項目,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環境。
8.建設大數據產業集聚區。優化產業組織結構和區域結構,建立大數據產業發展集聚區,促進大數據產業向規?;撔禄透叨嘶l展。支持重點創業創新載體共建大數據產業基地,發展各具特色的大數據產品制造業、大數據軟件和服務業。圍繞數據感知、傳輸、處理、存儲、安全、管理、統計、分析、挖掘、展現、應用等數據全流程,大力發展大數據相關硬件、軟件、終端、內容、服務產業,重點支持和引進大數據平臺類企業,積極培育創新型中小企業,形成“平臺+企業”的大數據產業生態體系。
(五)圍繞大數據信息安全,強化保障體系建設
1.健全大數據安全管理標準規范。加快研究制訂推進數據資源采集、管理、共享、交易等標準規范,明確收集數據的范圍和格式、數據管理的權限和程序以及開放數據的內容、格式和訪問方式等。加強數據安全和隱私保護等方面的法規制度建設,合法保護涉及國家利益、商業機密和個人信息等數據資源。
2.加強數據資源的管理控制。加強大數據環境下信息安全認證體系建設,做好信息安全頂層設計,有效保障數據采集、傳輸、處理等各個環節的安全。明確數據采集、數據傳輸、存儲處理、分析應用、共享開放等各環節的責任邊界,建立數據提供和使用方的責任追責體系。圍繞信息系統安全、基礎設施安全、云平臺安全、網絡通信安全、數據安全、身份認證與管理等,建立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3.提升大數據技術保障能力。嚴格執行國家大數據安全軟硬件技術標準,建立大數據安全評估體系和機制,提高大數據平臺信息安全監測、預警和應急能力。加強數據安全測評、電子認證、應急防范等信息安全基礎性工作,開展大數據平臺可靠性及安全性測評服務,引導大數據安全可控和有序發展。積極推動采用自主可控的大數據產品和服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寧波市大數據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經信委,負責統籌推進大數據發展各項工作。市大數據管理局負責統籌全市大數據推進工作、管理政府信息系統基礎設施建設、數據共享開放和政務數據服務。加強頂層設計,將大數據發展戰略納入全市經濟社會和城鎮化發展規劃。
(二)創新推進機制
以政府數據資源采集、共享、開放目標為先導,明確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推動大數據發展。建立政務數據資源共享、開放效果評價制度和負面清單制度,突出大數據應用和產業發展,完善智慧城市考核體系。
(三)強化政策扶持
各級政府要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創新財政扶持方式,調整整合有關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專項扶持資金,采用創業扶持、投入補助、業績獎勵、政府采購、產業基金投資、政府提供免費服務和強化政府服務等方式,重點扶持數據采集、挖掘、整合、分析咨詢、開放、交易等新業態的發展。支持建設大數據企業孵化器,設立創業種子資金,提升創業型企業孵化能力。對創建或引進的大數據企業,實行“一企一策”扶持。對符合相關條件企業入駐大數據集聚區,實行優惠政策。扶持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支撐平臺建設、核心技術攻關、重大應用試點示范項目,扶持創業企業發展。鼓勵金融機構對我市大數據企業的信貸支持,引導各類風險投資機構搭建大數據產業發展投融資平臺,積極吸引國內外風險投資及社會資金參與,擴大投融資能力。加快擔保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數據資產融資渠道,拓寬大數據企業融資范圍。
(四)培育人才隊伍
支持科研院校和咨詢服務企業設立大數據研究機構,開展大數據理論和科學研究,培養大數據人才。以大數據領域研發和產業化項目為載體,積極引進和培養一批領軍人才和高端人才,并給予項目啟動資金補貼。各高校、職校要對大數據產業所急需的初、中、高級人才進行專項培養和培訓。要通過各種活動載體,交流大數據發展經驗,發現人才、選拔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五)加強宣傳交流
加大大數據發展工作的宣傳力度,以各種載體和途徑評選、獎勵和推廣大數據應用典型示范案例,提高全社會對大數據重要作用的認識,調動全社會參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為實施大數據戰略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鼓勵企業參加智慧城市博覽會、創業大賽等重要展會和國內外交流活動,拓寬交流渠道,推進我市與國內外大數據企業、院所開展深入交流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