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時期,在整個健康醫療領域,如何用新技術、新理念、新模式和新方法來實現醫改的新目標,真正達到人人享有醫療衛生服務?在醞釀了1年半時間后,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由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共同制定的《關于促進和規范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指導意見》。《意見》一出,便引發行業內高度關注。這個互聯網+醫療行業的“指南針”,終于呈現在大家面前。那么,這份《意見》制定的背后,究竟是一種什么樣的精神呢?近日,健康報移動健康研究院舉辦了一場解讀會,邀請參與政策制定的相關專家和行業內人士對文件內涵進行了解讀和探討。
作為全民戰略資源來保護
在文件發出來后,很多人都提出疑問,大數據文件發了,還發不發云計算或是互聯網?
專家表示,近三年來,健康醫療信息化領域的關鍵是網絡,是互聯互通;核心是數據,數據貫穿所有行業應用的環節、業態、流程等。從邏輯上看,大數據是串聯互聯網、醫療機構、公共衛生等跨部門應用的脈絡,從基礎的資源積聚、平臺建設,到決策應用、臨床應用、科研,再到互聯網應用、公共衛生應用、創新產品等。雖然講的是大數據,但是行業與信息化相關聯的東西都在里面。
健康醫療數據、數據資源使用權到底是誰的,是個人的、醫療機構的、行業的還是參與建設的企業的?這一直是行業內熱議的話題,也是《意見》需要明確的問題。
“健康醫療大數據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意見》全文第一句話給出健康醫療大數據明確定位。專家表示,健康醫療大數據既不能簡單說是誰的,也不能簡單說不是誰的,首先要客觀理性看待我們的基礎。目前,我國的公民隱私保護、個人信息保護、數據保護還沒有法律支持。定位它是國家重要的基礎性戰略資源,回避了未來要做權屬分割的問題,重點放在規范和應用上,有利于行業的發展和創新。未來核心系統、關鍵性設施涉及到的大數據,都將作為國家戰略資源來進行保護,這是由我國的體制性質所決定的。“我們更多是強調全民健康,把它作為全民戰略資源來保護、管理、規范、執行,而不是某一個人的。”
數據應用可以做很多事
數據是國家的,那數據如何共享呢?專家表示,大數據相關應用應該圍繞國家重要基礎戰略資源的定位和發展去做,要促進,更要規范。
第一,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發展將帶來健康醫療模式的深刻變化。專家表示,“十三五”期間,健康醫療服務模式的轉型迫在眉睫,要由治療疾病向預防與健康管理轉變。依托于新的手段和技術,把預防、治療、康復以及自我的健康管理形成一體化的管理和服務,醫院和醫療只是其中一個環節,不成為現在大家聚焦的一個難點,將預防和康復的鏈條拉長。
第二,有利于激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動力和活力。“我們一直強調借助信息技術創新變革的歷練來推動醫改。”專家認為,信息跟別的不太一樣的地方,就是信息和數據的使用在這個過程中一定是增值的,就是越用越好、越用越活、越用越有道。而且在用的過程中往往會躍過現有的很多制約,包括智能化。信息技術創新變革的力量不可阻擋,可以帶來醫改的動力和活力,這個動力比很多改革的動力都強,方向用對,可能會解決很多問題。
第三,提升健康醫療服務效率和質量,擴大資源供給。專家表示,信息化和大數據能更好地拓寬服務手段,延伸服務能力,豐富服務內容。這些現在來看都是以前做不到的,可以通過各種方式來實現。
第四,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健康需求。目前,政府為老百姓提供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有45項目,15大類。即便隨著財政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不斷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水平,但是,基本公衛服務并不能滿足老百姓所有的健康服務需求。在公共衛生服務,特別是疾病預防和康復領域,老百姓有多元的需求和選擇,唯一不變的是健康醫療的信息和數據。從未來來看,健康醫療服務的數據對老百姓而言是一個全面的數據,這些數據不僅支撐基本公衛醫療服務,還要支撐多元的老百姓需求,給老百姓開放咨詢、自我健康管理等服務,同時給企業開放創新的客戶端,支持生物醫藥研發創新、科研、臨床使用等。
第五,有利于培育新的業態和經濟增長點。“健康服務業的估值有四萬億甚至更多,其中的業態和增長點非常多。中國健康醫療的技術和產品發展,要靠創新技術和產品以及醫生的勞動來解決。在這一方面,國外有很多創新走在了我們面前。我們要走自主創新的道路,把核心的技術和產品掌握在自己手里,還是直接使用國外的先進技術?”專家認為,直接拿國外的技術,雖然省事也容易,但是會導致主導權的喪失,規則的制定完全聽他國的,未來還會產生許多不確定的風險,涉及國家戰略問題。因此,即便要引進國外新的技術,也必須本地化落地,不宜完全市場化。
推進基礎平臺和數據中心建設
《意見》提出,要加快建設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專家表示,今后所有涉及健康醫療的數據全部歸國家衛生計生委牽頭管理,需要其他相關部門的密切支持。基礎平臺的建立,難度很大,但中國未來健康醫療模式應用和創新突破就在這,我國單體醫院的力量還不夠,唯獨的優勢是醫院的基層平臺建設和區域平臺對接,然后使健康醫療服務的模式真正導向預防、治療、康復一體化,走整合型系統服務模式。中國剛好具備體制優勢,雖然很多東西目前還沒有,但建設起來會很快。“中國的平臺未來是全球的一個新的健康衛生醫療模式,我們正在下決心把區域平臺的應用、醫院集成平臺的應用,還有平臺的安全系統,作為政府的基礎設施部分來加強,而且可能政府要花一點錢,把關鍵性基礎設施做好。”
《意見》中提到,要依托現有資源建設一批心腦血管、腫瘤、老年病和兒科等臨床醫學數據示范中心。許多人對此表示關注,但并不十分明白。專家解釋說,平臺解決的是應用、政府管理監管和服務的問題,而臨床醫學數據示范中心是解決未來基于臨床數據的服務、監管和研發問題。下一步要布局的心腦血管、腫瘤、兒科、老年病,都屬于老百姓很頭疼的疾病,也是醫療負擔最重的,是社會的難點和焦點。首先打通這些領域的數據資源,把術語、標準、應用規則、合作方式和整個監管機制全部建立起來。下一步,抓緊研發我們自己的大數據使用模型,在涉及很多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網絡安全等的地方,可能要積聚整個國家資源和好幾個行業的能力,共同來攻關。
對于智能產品的應用,專家表示,這個領域需要用規范來推動。下一步可能將更多用公眾健康咨詢門戶來規范,規范接入可穿戴設備、電子健康信息、移動應用等,通過這個平臺給老百姓提供一個權威、規范、科學的智能產品應用方式。
《意見》提出,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安全是一個重要的問題,14項任務有2項是安全,現在這個份量剛剛匹配。”專家說,下一步主要是建立安全審查制度。目前,公司綁架醫院的現象屢見不鮮。未來,通過安全審查就能解決較多問題,標準、規范、應用,包括后勤體系、供應商責任制度都會涉及。“長期打算做健康醫療的企業請放心,這個領域空間無比之大。但是想在里面投機倒把,想挖兩勺就趕緊走的人,現在就趕緊走。我覺得醫療領域一定是長期經營的,短期是不可能有成效的。”
《意見》出臺后,接下來該怎么做?專家表示,目前正在制訂一個三年行動計劃,準備用試點和示范的方式開始探索,今年將啟動第一批試點。“這個試點主要還是以行業為主,包括醫療機構、地方主管部門、相關學協會等,背后可能是我們的企業來參與。我們希望企業去積極探索這個模式,創新思維,從新業態、新模式上入手。在政策的支持上,幾個部委正在商議相關政策,可能未來的空間會很大。”
專家答疑
在會議的自由討論環節,受邀的行業各方及企業負責人根據各自的背景和對政策理解,提出了一些問題,參與政策制定的專家對此給予了解答。
●國家衛生計生委遠程醫療管理培訓中心辦公室主任盧清君:醫療數據的開發和使用,起點在醫生。目前,我們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工作便利問題,一個是利益分配問題。如果醫務人員通過信息化、大數據,看不到對他的保護和好處,但預測到有可能對他帶來的風險,那么他們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就會大打折扣。醫院的顧慮同樣如此,電子病歷一旦開放,整個醫院信息系統的安全如何處理?如果出現醫療安全問題,帶來不必要的醫療糾紛及惡性競爭怎么辦?
專家:健康醫療數據不管怎么用、怎么規范、怎么促進,核心是讓醫生有積極性。在制定規則和應用過程中,不管是哪一級的開發,必須要照顧到醫生本人的利益和他的顧慮。雖然大家有所顧慮,但要用分享經濟的辦法來解決這個問題,用新的過程、理念、機制和規則,來營造一個共贏的局面。讓每個參與的環節、人、企業,在付出的同時也有收獲。
所以,在寫病歷這個環節就要給醫生激勵;進了電子病歷數據庫,如果病歷引用率比較高,還可以按照權重和系數分享應用過程中的收益;當病歷進入科研環節,一定要給醫生署名權。解決知識產權問題是保護醫生和企業的核心問題。政府的想法是,在招標過程中,企業必須列專利清單、標準清單,作為競標的重要參考。同時,在數據共享的時候注意留出空間,數據共享是為了給研究環節和改進環節提供依據,不要作為醫療責任的評判因素。
●醫渡云(北京)技術有限公司CEO孫喆:我國缺少對于系統規范的認證,大數據應用產業很容易墮入競價不競質的惡性競爭。對此,政府在規范引導方面是否有政策設計?
專家:下一步,國家將出臺行業標準和相關政策,對衛生信息標準方面進行改革。標準說到底也是一種認證體系。標準體系的建立需要企業執行方、學術方和政府監管方一起來制定推廣。比如,有關協會正在鼓勵和組織行業內大企業出臺企業標準,然后行政部門來推動行業標準和企業標準的融合統一。企業如果有核心技術可以把它作為標準提出來,納入到行業里;納不到行業里先做企業標準,之后再通過招投標或者應用過程推廣,然后再進入團體標準,以行業學協會的名義公布,公布之后大家做遴選,最后成熟的就進入行業標準。
在醫療數據使用和開發方面,政府和行業都需要有規則,特別是監管規則、合作規則和創造規則。作為企業需要注意,一方面一定要讓醫務人員和醫院參與修正,讓醫生和醫院有獲得感;另外,企業使用的數據應該是公開開放的數據和經過授權的數據,不要觸及禁止使用的數據,相關的分類分級分域在一些文件中有明確規定。
●健康報移動健康研究院副秘書長張昊:數據是戰略資源,它的安全也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但目前有許多做醫院和區域衛生信息化的公司利用做項目的便利把大量數據抓在自己手里,并且將其轉化為盈利點。對此,現有法律是否有約束性規定?
專家:國家衛生計生委2014年發布的《人口健康信息管理辦法》,對衛生計生部門,包括衛生計生服務機構,采集、使用、管理、存儲人口健康信息有明確規定,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是主管部門,各級各類衛生計生服務機構是責任單位,責任單位收集到的信息數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授權誰負責的原則使用。運營商不經過醫院授權不允許從醫院拿數據。此外,數據安全的紅線還包括不允許在境外存儲。下一步,我國還要制定居民健康信息服務管理條例,明確這些數據的法律地位、監管和使用規范。
●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高級工程師閔棟:此次發布的《意見》,主要關注的是醫療大數據、醫療信息的應用發展。健康數據關系到生命的全周期,還應該包括看病之前的數據,如體檢數據、學生基本信息數據、可穿戴設備測量的數據等。如何看待這些數據的采集和應用?
專家:體檢中心包括可穿戴這一塊,從職能上來講,國家衛生計生委目前沒有涉及。這個到底怎么管,國家也在做前期的摸底和調研,未來有可能更多地通過規范數據的采集和使用來進行管理。在應用環節,可能還是要將平臺規范化,讓老百姓知道,接入政府統一的公共健康平臺的數據,安全性是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