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發達國家,學生獲得學校的資助,是不需要民主評議,也不需要“競選”的,只需學生把家庭收入、納稅證明交給學校即可。
把手機消費情況作為貧困生資格再認定的第一步,對那些話費較高的學生進行再調查。日前,江蘇大學學生工作處正式公布了對4463名貧困生話費調查的大數據處理結果,或降級或取消,有21人被“摘帽行動”取消了貧困生資格,還有32人從家庭經濟特殊困難降級為一般困難。
此前,南京理工大學也利用大數據,根據貧困學生在學校食堂里的消費情況,對貧困學生進行“主動”識別。相對來說,江蘇大學把大數據用到篩選非貧困學生上,引起更多爭議也在情理之中,諸如大學不應干涉學生的消費支出,手機話費并不具備參考標準等。
大數據在高校幫助貧困學生中的使用,可以視為一種探索。以前,高校為甄別貧困學生,想了很多招數,包括“競選”貧困生,評議貧困生,這些做法無不遭遇不尊重學生隱私的質疑。大數據的使用,使識別貧困生的過程變得“溫和”一些,但很顯然,這種探索也有些無奈,是基于對學生消費行為的大數據搜集,而非對學生真實家庭經濟情況的掌握。
在發達國家,學生獲得學校的資助,是不需要民主評議,也不需要“競選”的,只需學生把家庭的收入、納稅證明交給學校即可,這是學校掌握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最權威的資料。學校不需要去調查證明的真假,因為幾乎沒有學生和家庭會在證明上作假,如果作假,學校很容易從稅務部門那里獲取資料,一旦造假被發現,學校將取消貧困資助,且會列入誠信檔案,跟隨學生終身。
所以在幫助貧困學生方面,發達國家的大學沒那么糾結,在如何識別貧困學生方面傷透腦筋。我國則不然,很多大學在幫困時,也要求學生提供家庭收入證明,還要地方政府部門蓋章。可是有一些學生的證明卻不可信,而學校又無法通過方便的渠道查證,于是面對證明造假、騙國家資助金,又衍生出一系列問題。
在筆者看來,高校在幫困時,可以使用大數據,但必須注意兩方面,一是使用大數據不能侵犯學生的合法權益,且數據要科學、全面;二是可以通過和校友、中學、地方政府的合作,來了解本校貧困學生的家庭情況,建立另外的大數據平臺,即借用現在的學生學籍信息管理平臺,把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也進行如實記錄,這有利于跟蹤關懷貧困學生,包括今后針對貧困學生的招生計劃,都應根據家庭經濟情況來實施。
當然,我國還要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建立完善每個居民的納稅證明體系,以及征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