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正式出臺《陜西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提出建立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到2020年,陜西將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實現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生態狀況監測點位全覆蓋,重點監控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自動報警。
《方案》的印發,是對國務院《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方案》的貫徹落實,是對“十三五”時期我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的總體設計。
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點位布設到縣區
《方案》提出,全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建設要做到點位布設到縣區,包括做到空氣、土壤監測點覆蓋所有縣;地表水監測點覆蓋所有可監測河流;噪聲監測點覆蓋所有設區市和省級直管縣,將加強典型噪聲源預測與評估,對建筑施工場地、大型機場等重點環境噪聲源開展自動監測,在西安市開展車載噪聲自動監測試點。所有國家和省級重點監控企業建成穩定運行的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系統。
其中,在完善空氣質量監測點位基礎上,根據地區污染特征適時拓展監測項目,將增加背景站、區域站和超級站。在大型工業園區增設揮發性有機物(VOC)污染監控點,在環保重點城市(西安、寶雞、咸陽、銅川、渭南、延安市)開展建筑施工揚塵監測和在用機動車排氣污染物遙感監測。
重點監控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自動報警
據了解,《方案》要求陜西省本級和西安市繼續完善空氣質量預報系統,要加強生態環境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實現大氣污染物源解析和源清單編制的常態化工作,建立以西安市為代表的關中城市群、漢中市為代表的陜南地區和延安市為代表的陜北地區大氣污染物源解析和源清單編制的常態化工作。實現空氣、水質、土壤等環境質量及時預報預警。
《方案》要求關中其他設區市2017年底前、陜北陜南設區市2018年底前開展空氣質量預報。全面實施水體、土壤重污染與風險預警;所有國家和省級重點監控企業實現污染物超標排放自動報警。
《方案》中強調測管聯動可追責,建立健全環境監測與管理協同機制,實現污染源監測與環境監督執法協同聯動。
構建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
《方案》要求數據可靠能共享,建成生態環境監測大數據平臺和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集成環保、氣象等各部門的監測數據,建成互聯共享、自動分析的生態環境監測信息數據資源體系。實現各級、各部門生態環境質量和污染源監測數據聯網共享與統一發布。保障公眾知情權。
記者從《方案》中了解到,陜西將在全省建立監測與管理聯動的測管協同機制,實現污染源同步監督監測與監察執法。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質量管理,嚴肅查處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的行為。加強生態環境監測數據在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環境督查巡察等領域的深度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