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數據、金融大數據、教育大數據等熱詞雖一次次被提起,大數據的價值也十分被認可,但其實際的應用的典型案例并未被曝光多少,很多人對大數據的實際應用形式并不了解。然而近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與阿里巴巴在大數據方面達成了合作協議,聚焦阿里旗下淘寶、阿里云和螞蟻金服在云計算、大數據和用戶方面的資源優勢,幫助浙江高院構建司法領域的大數據服務體系。
雙方合作的方式是,利用浙江省各級法院豐富的案例資源,結合互聯網大數據的優勢和阿里巴巴的多維度分析、數據可視化、深度機器學習、人工智能等方面的技術沉淀,開發和實現辦案全過程法官審判經驗積累共享、司法資源智能推送、訴訟結果預判等智能化輔助辦案平臺。此外,雙方還在電子商務網上法庭、司法文書送達、芝麻信用、司法網絡拍賣和云服務等專業領域深度融合,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的大數據,助推法院在送達、審判和執行環節提升效率。
此消息一出,引發了外界諸多議論。有人說,通過這樣的合作打破數據壁壘,在兩者間建立橋梁,借助阿里的淘寶等數據資源能夠讓法院裁定更準確,對民眾也有益。但也有很多人認為,這樣會令用戶毫無隱私可言,如此用數據合作,用戶數據安全誰來保障?況且,用戶數據資料的歸屬權一直處在爭議中,阿里是否有權這樣合作?來聽聽網友怎么說:
網友對于此合作怎么看?
網友pure_lotus持正面態度,他表示:“這種合作多少還是有用的,目的是取得基礎數據吧,比如社會平均收入,比如什么是正常的社會成人思維反應。這樣能夠建立一下科學的數據庫用于判案。”網友smilefish對此感到很新鮮,他表示這樣可以借助先進的工具進行處理,提高業務,但作用好壞還要看實際效果。
然而,網友1983yu卻對此表示懷疑:“其實對于政府來說,拿出的數據并不多,主要出數據的還是阿里這邊,但是這玩意有啥用呢,我不能理解,法院判決還能因為這些東西而產生影響么?我覺得想法都是不正常的,更別說實現了,純粹是噱頭。“網友AlexQin表達的意思更干脆:“用人肉搜索,什么信息搞不出來啊?這只是將這件事擺到明面上來而已吧。”
小編認為,網友cxhzqhzq給出的分析比較深入,從國內法律制度角度看待此次合作,有理有據、言語中肯。他認為,中國的制度是先立法再斷案,國外則是先斷案,再立法,所以在國外,每次新的案件都會引起極大關注,因為這將直接影響到后面的立法。但在國內正好相反,先立法,再判決,這樣就給了很多人可乘之機,特別是現在,社會發展越來越快,大家的思維越來越活躍,立法速度明顯趕不上犯罪速度。他表示:“通過大數據對于各類案例進行整理分析,就可以給法官斷案的時候提供依據,同時也會更大程度的減少誤判的可能,總的來說,這是一個好的改變,由封閉走向開放的改變。”
以用戶數據來合作是否侵權?數據所有權該歸誰?
網友looking_boy對此表示:“有關此類合作,大多數國人都沒有知情權,用戶不知道自己的信息被給了誰,建立這個體系,利不會大于弊。”然而,網友jieyancai卻反對說:“隱私就別提了,要什么隱私。我認為這個合作有益,先提高效率吧。”網友juan025認為安全是相對的,如果這些數據能提高法院辦事效率,犧牲點隱私沒什么。
對于用戶數據歸屬權的爭論,網友1983yu說:“對政府來說,除了地位高的人,其他數據人家基本都有,所以根本就不鳥你那一點,要是真的能從這上面掙錢,肯定一堆的第三產出來掙錢了,這個數據所有權當然是政府的。”
有別于網友1983yu如此肯定的說法,網友pure_lotus也對數據的歸屬做出了自己的分析,小編認為,這才是聽起來很有道理的樣子:“如果只涉及結果型數據,不拷貝或者使用某個固定用戶的數據,自然不會侵犯其他人的權利。但如果搜集無關人員的個人數據,就是超權限使用用戶數據了。個人數據當然屬于個人,統計型數據屬于阿里巴巴。”
類似合作是否會普及?大數據的未來在哪?
網友pure_lotus認為這種合作會普級,他提到:“大數據的難點不在于算法,在于數據采集難,數據質量難有保證。壞處就怕樣本仍然是小樣本,無法代表那些不上網,不網購的人群。大數據的未來在于在數據的充分利用體現數據價值,不好好利用,就是數據垃圾。”
然而,網友1983yu卻不同意他的意見,他反駁道:“普及的可能不是很大,合作是以利益點出發的,利益很大的話政府就自己干了,BAT算個啥。我覺得未來的大數據主要還是集中在人的行為上,而非人的背景調查上,況且,就算警察局也不能隨隨便便去調查人家的背景吧。”
大數據發展至今,相關技術已經足夠成熟。然而,小編聽過不止一個大數據領域資深人士提到,數據壁壘是大數據實際應用的最大阻礙。用戶如今的隱私權意識越來越明顯,用戶的數據不是你想用就能用的。更何況在意識到了大數據的價值后,企業把數據抱的更緊,有的甚至連部門之間都不互通更別提外部了,有相關合作也是小心翼翼的怕損失了數據資源,或是不知道該如何互通并合理利用數據。存在即合理,數據壁壘的存在不是沒有道理的,在這個數據即資源的時代,數據歸屬權問題一直是爭議不休的,到底資源該所屬于誰,其價值又如何界定?等等這些問題似乎市場、法律、政府都無法給出明確答案。
所以小編認為,在大數據實際應用試水的路上,阿里此次與政府的合作對其發展確實起到了推動作用,只要出發點是好的,嘗試一下也未嘗不可,具體效果雖要留待以后觀察,但他們的方式及思路還是可以分析參考的。如果對此議題感興趣,或是有不同意見想提出,歡迎移步討論帖:http://www.itpub.net/thread-204847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