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配套文件(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構建大數據審計工作模式,提高審計能力、質量和效率,擴大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
意見明確,到2020年,基本形成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適應的審計監督機制,更好發揮審計在保障國家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維護國家經濟安全、推動深化改革、促進依法治國、推進廉政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意見強調,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完善審計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獨立行使審計監督權的審計管理體制,建立具有審計職業特點的審計人員管理制度,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實行審計全覆蓋,做到應審盡審、凡審必嚴、嚴肅問責。
意見指出,構建大數據審計工作模式,提高審計能力、質量和效率,擴大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
意見要求,有關部門、金融機構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應根據審計工作需要,依法向審計機關提供與本單位本系統履行職責相關的電子數據信息和必要的技術文檔,不得制定限制向審計機關提供資料和開放計算機信息系統查詢權限的規定,已經制定的應予修訂或廢止。審計機關要建立健全數據定期報送制度,加大數據集中力度,對獲取的數據資料嚴格保密。
意見提出,要適應大數據審計需要,構建國家審計數據系統和數字化審計平臺,積極運用大數據技術,加大業務數據與財務數據、單位數據與行業數據以及跨行業、跨領域數據的綜合比對和關聯分析力度,提高運用信息化技術查核問題、評價判斷、宏觀分析的能力。探索建立審計實時監督系統,實施聯網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