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信息孤島普遍存在。跨部門、跨行業的數據共享仍不順暢,有價值的公共信息資源和商業數據開放程度低,基本處于死鎖狀態,無法順暢流動。
二是對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律認識不足。全社會尚未形成對大數據產業發展規律的客觀、科學的認識,一些地方誤將數據中心建設視為大數據產業發展重點,盲目追逐硬件設施投資,輕視了數據資源匯聚、積累、處理與應用能力建設,未能主動推進大數據產業發展與應用需求間的對接。
三是技術創新與支撐能力不足。大數據需要從底層芯片到基礎軟件再到應用分析軟件等信息產業全產業鏈的支撐,無論是新型計算平臺、分布式計算架構,還是大數據處理、分析和呈現方面與國外均存在較大差距,難以滿足各行各業大數據應用需求。
四是數據資源建設和應用水平低。用戶普遍不重視數據資源的建設,即使有數據意識的機構也大多只重視數據的簡單存儲,很少針對后續應用需求進行加工整理。數據資源普遍存在質量差,標準規范缺乏,管理能力弱,數據價值難以被有效挖掘利用的問題。
五是信息安全和數據管理體系尚未建立。數據所有權、隱私權等相關法律法規和信息安全、開放共享等標準規范缺乏,技術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夠,尚未建立起兼顧安全與發展的數據開放、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制約了大數據發展。
六是人才隊伍建設亟須加強。綜合掌握數學、統計學、計算機等相關學科及應用領域知識的綜合性數據科學人才缺乏,遠不能滿足發展需要,尤其是缺乏既熟悉行業業務需求,又掌握大數據技術與管理的綜合型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