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一代信息技術的迅速推廣,以及大數據在多個領域的廣泛運用,大數據已成為一種國家戰略資源。中國作為經濟大國,亟須提高自己的數據掌控能力,從國家層面,構建自己的大數據戰略體系,維護國家安全。
——亞夫
大數據正在改變各國綜合國力、重塑未來國際戰略格局,對國家主權安全形成新的挑戰:大數據正在成為經濟社會發展新的驅動力;大數據重新定義了大國博弈的空間;大數據將改變國家治理架構和模式;“大數據安全”已上升為國家安全。
大數據成為大國博弈的關鍵手段。一些國家大數據政策措施有如下特征:一是頒布戰略規劃進行整體布局。為搶占大數據先機,增強國家在大數據領域的國際領先地位;二是注重構建配套政策,包括人才培養、產業扶持、資金保障、數據開放共享等,為本國大數據發展構筑良好的生態環境。
大數據時代我國面臨的新挑戰:全面實施大數據國家戰略,亟待完善頂層設計;加快推動大數據共享與開放,構建國家大數據倉庫;加快推動數據開放和政府流程再造,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將大數據作為未來新興增長點培育和挖掘,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變革和創新創業;推進國家重要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完善安全等級制度。
全球大數據戰略最新動向與實施路線圖
1.大數據正在顛覆性改變全球戰略格局
大數據正在改變各國綜合國力、重塑未來國際戰略格局,對國家主權安全形成新的挑戰。
首先,大數據正在成為經濟社會發展新的驅動力。隨著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網絡新技術的應用和發展與普及,社會信息化進程進入數據時代,海量數據的產生與流轉成為常態。未來20年,全球50億人將實現聯網,“人人有終端、處處可上網、時時在鏈接”,這將使全球數據量呈幾何式快速增長。預計到2020年,全球數據使用量將達到約40ZB(1ZB=10億TB),將涵蓋經濟社會發展各個領域,成為新的重要驅動力。
其次,大數據重新定義了大國博弈的空間。大數據時代,世界各國對數據的依賴快速上升,國家競爭焦點已經從資本、土地、人口、資源的爭奪轉向了對大數據的爭奪。未來國家層面的競爭力將部分體現為一國擁有數據的規模、活性以及解釋、運用的能力,數字主權將成為繼邊防、海防、空防之后另一個大國博弈的空間。
大數據使得數據強國與數據弱國的區分不再以經濟規模和經濟實力論英雄,而是決定于一國大數據能力的優劣。例如,像新加坡這樣的國家也完全可以憑借資金雄厚,人才濟濟,通過大數據及時對競爭性大國展開博弈,戰略競爭對手逐步增加。
第三,大數據將改變國家治理架構和模式。大數據不僅是一場技術革命,一場經濟變革,更是一場國家治理的變革。大數據時代,單純依靠政府管理和保護數據的做法會使政府在面對大規模而復雜的數據時應接不暇、不堪重負,而大數據可以通過對海量、動態、高增長、多元化、多樣化數據的高速處理,快速獲得有價值信息,提高公共決策能力。
另外,數據主權的提出也使政府、企業和個人的角色發生轉變,使國家治理結構逐步實現從國家獨大的治理結構轉向多元共治,從封閉性治理結構轉向開放性結構,從政府配置資源模式轉向市場配置資源模式的轉變,作為基礎設施的大數據和作為基礎性制度的大數據同時存在。
最后,“大數據安全”已上升為國家安全。在大數據時代,數據安全的威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各種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機構所承載著的龐大數據信息,如由信息網絡系統所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氣管道、水、電力、交通、銀行、金融、商業和軍事等,都有可能成為被攻擊的目標,大數據安全已經上升成為國家安全極為關鍵的組成部分。
2.大數據成為全球大國國家博弈的關鍵手段
當前,世界各國紛紛利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能力和戰略能力,搶占新時期國際競爭制高點,將大數據上升為國家戰略已經成為全球共識。
美國政府最先對大數據技術革命做出戰略反應,利用大數據提升國家治理水平和國家競爭優勢。迄今為止,美國政府在大數據方面實施了三輪政策行動。第一輪是2012年3月,白宮發布《大數據研究和發展計劃》,并成立“大數據高級指導小組”,該計劃有兩個目標:一是用大數據技術系統改造傳統國家治理手段和治理體系,二是形成新的經濟增長業態和板塊。
美國積極利用大數據在國家戰略關注領域實現突破,包括科技創新、教育體系、環境保護、工程技術、國土安全、生物醫藥,具體的計劃涉及了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國家衛生研究院、國防部、能源部、國防部高級研究局、地質勘探局等6個聯邦部門和機構,并在斯坦福、伯克利等大學開設全新的大數據課程,為大數據時代儲備“數據科學家”。
第二輪是2013年11月,白宮推出“數據-知識-行動”(Data to Knowledge to Action)計劃,進一步細化了利用大數據改造國家治理、促進前沿創新、提振經濟增長的路徑,這是美國向數字治國、數字經濟、數字城市、數字國防轉型的重要舉措。美國國防部先進項目研究局(DARPA),國家衛生研究院(NIH),國家科學基金會(NSF),能源部紛紛推出各自大數據創新行動。
第三輪是2014年5月,美國總統辦公室提交《大數據:把握機遇,維護價值》政策報告,強調政府部門和私人部門緊密合作,利用大數據最大限度地促進增長和利益,減少風險。伴隨著這些戰略計劃,美國政府啟動“公開數據行動”,陸續公開健康、能源、氣候、教育、經濟、公共安全、全球發展等50個門類的政府數據,便利商業部門踴躍進行開發和創新。
歐盟正在力推《數據價值鏈戰略計劃》,用大數據改造傳統治理模式,試圖大幅降低公共部門成本,并促進經濟增長和就業增長。2012年9月,歐盟進一步公布了《釋放歐洲云計算服務潛力》戰略方案,并向歐盟理事會和歐盟議會提交了《云計算發展戰略及三大關鍵行動》建議。該戰略計劃通過兩年時間,把歐盟打造成云計算服務的領先經濟體,為2014-2020年期間歐盟“云起飛”創造基礎,讓大數據技術革命滲透到經濟社會的各個領域。
到2020年大數據技術將為歐盟創造GDP達到 9570 億歐元,增加就業人數380萬。英國在利用大數據革命改造國家治理體系方面謀劃的力度也非常之大。2013年英國政府發布《英國數據能力發展戰略規劃》,旨在利用數據產生商業價值、提振經濟增長,承諾2015年之前開放交通、天氣、醫療方面的核心數據庫,并建立世界上首個“開放數據研究所”。研究顯示,英國政府通過高效使用大數據技術每年可節省約330億英鎊行政開支,相當于英國每人每年節省約500英鎊。
日本積極謀劃利用大數據改造國家治理體系、對沖經濟下行風險。2013年6月,安倍內閣正式公布新IT戰略《創建最尖端IT國家宣言》,以開放大數據為核心的IT國家戰略,要把日本建設成為一個具有“世界最高水準的廣泛運用信息產業技術的社會”。2020年原則上將所有政府信息系統云計算化,減少三成運行成本。日本把大數據和云計算衍生出的新興產業群視為提振經濟增長、優化國家治理的重要抓手。
韓國2011年科學技術政策研究院正式提出“大數據中心戰略”以及“構建英特爾綜合數據庫”。同時,韓國社會專職部門制定應對大數據時代計劃。2012年,韓國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就大數據未來發展環境發布重要戰略規劃。2013年,在樸槿惠總統“創意經濟”的新國家發展戰略指引下,韓國未來創造科學部提出“培養大數據、云計算系統相關企業1000個”的國家級大數據發展計劃以及《第五次國家信息化基本計劃(2013-2017)》等多項大數據發展戰略。
一些國際組織也十分關注大數據發展。聯合國啟動實施“全球脈動”(Global Pulse)項目,利用“大數據”準確預測某些地區的失業率、支出削減和疾病爆發,促進全球經濟發展和公共服務管理。八國集團發布了《G8開放數據憲章》,提出要加快推動數據開放和利用。
總體來看,國外政府大數據政策措施體現出如下明顯特征:一是頒布戰略規劃進行整體布局。為搶占大數據先機,增強國家在大數據領域的國際領先地位,大數據先行國家均將發展大數據提升為國家戰略予以支持;二是注重構建配套政策,包括人才培養、產業扶持、資金保障、數據開放共享等,為本國大數據發展構筑良好的生態環境。隨著數據的與日俱增及其背后所蘊藏的巨大價值,大數據正在成為信息時代發展的新潮流,謀劃制訂大數據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就顯得非常必要。
大數據時代我國面臨的新挑戰
大數據的戰略意義毋庸置疑。據統計,2013年我國大數據產業市場規模為34.3 億元,同比增長率超100%,未來一段時間將持續快速增長,2014年7月,麥肯錫全球研究員發布的《中國的數字化轉型:互聯網對生產力與增長的影響》預測:2013-2025年,互聯網將占到中國經濟年增長率的0.3%-1.0%,互聯網將在中國GDP增長總量中貢獻7%-22%,我國已經具備建設數據大國的潛在優勢。然而,與國外先進國家相比,目前我國卻面臨異常嚴峻的風險與挑戰:
1、大數據戰略儲備能力不足,尚缺乏大數據戰略的頂層設計
從主要發達國家大數據發展經驗看,美國等國持續強化國家戰略的頂層設計,重點關注大數據對創新能力、國家安全能力、產業競爭力等國家競爭優勢的重構,持續推出大數據國家戰略規劃,各部門協同形成合力加以推進。然而,目前,從整體看,我們明確大數據發展戰略的中央部門和政府部門較少,更多是產業界和學術界的探討,大數據戰略的國家頂層設計尚未進入議事日程。
此外,大數據治理不是技術問題,而是具有系統性、全局性的戰略問題,需要有全面推動大數據戰略實施的權力部門和核心決策機構,而這些機制設計,我國都明顯缺失和缺位。
2、條塊分割體制壁壘和“信息孤島”,阻礙國家治理中的數據開放和共享
據統計,我國政府掌握著80%以上的數據,是大數據時代的財富擁有者,政府作為政務信息的采集者、管理者和占有者,具有其他社會組織不可比擬的信息優勢。但由于信息技術、條塊分割的體制等限制,各級政府幾個部門之間的信息網絡往往自成體系,相互割裂,相互之間的數據難以實現互通共享,導致目前政府掌握的數據大都處于割裂和休眠狀態。同時,由于政府部門業務管理信息系統開發和建設的“部門化”,政府信息系統出現“系統林立”和分裂狀態,政府公共信息資源重復采集現象嚴重,信息摩擦和治理成本偏高。
總體而言,政府開放數據的程度遠遠落后于世界領先國家。盡管我國為了提升電子政務發展水平,實施了“十二金”工程,但“信息孤島”和數據壁壘在我國當前政府部門的信息化系統之間是一種普遍現象,這從國際上公認衡量各國信息化發展水平的全球電子政務發展指數(EGDI)上也能體現。近十年,我國EGDI排名先升后降,從2003年第74位升至2005年第57位,2012年跌至第78位,已經嚴重阻礙大數據在國家治理中的統籌與應用。
3、傳統治理思維和治理體制在大數據時代出現明顯的不適應,并引發全新難題
大數據正在重構政府、市場、社會三者之間關系模式,然而,現有國家治理思維和治理體制已經明顯不適應這種大數據時代新趨勢的變化,特別是如果經濟體制、行政體制和社會管理體制改革不能有效跟進,既得利益主體很可能將大數據技術帶來的國家治理契機轉化為既得利益的手段和工具,可能引發新的“權力尋租”、新的“數字鴻溝”等問題。
4、法治建設滯后,維護“數據主權”的法律法規標準及配套政策嚴重缺失
目前,我國大數據法治建設明顯滯后,用于規范、界定“數據主權”的相關法律缺失,缺乏有效的大數據思維和法律框架。一是對于政府、商業組織和社會機構的數據開放、信息公開的相關法律法規尚待進一步完善。缺乏企業和應用程序關于搜集、存儲、分析、應用數據的相關法規。二是沒有對保護本國數據、限制數據跨境流通等做出明確規定。金融、證券、保險等重要行業在華開展業務的外國企業將大量敏感數據傳輸、存儲至其國外的數據中心,存在不可控風險。三是大數據技術應用與產業發展剛剛起步,與之相配套法律法規還存在較大政策缺口。
5、全球大數據戰略博弈升級,我國面臨較大數據安全與數據防御風險
當前,借助大數據,美國等發達國家全球數據監控能力升級,從而造成我國數據安全和數據防御風險上升。以美國為例,過去,美國一直借助互聯網手段和信息技術對全球數據情報進行監控,先后推出《網絡空間國際戰略》、《網絡空間國際行動》等重要戰略規劃,確保自身在網絡空間和數據空間的主導地位。
數據安全的威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各種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和重要機構所承載著的龐大數據信息,如由信息網絡系統所控制的石油和天然氣管道、水、電力、交通、銀行、金融、商業和軍事等,都有可能成為被攻擊的目標,大數據安全已經上升成為國家安全極為關鍵的組成部分。例如美國企業IBM 服務器、英特爾電腦設備、思科的通訊設備產品、微軟的操作系統等等,這些外國產品都幾乎壟斷了中國的相關市場。
我國大數據國家戰略體系的實施重點
1、全面實施大數據國家戰略,亟待完善頂層設計
用大數據技術加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形成大數據發展的舉國和市場體制。
一是提出加快實施大數據國家戰略,把數據主權納入國家核心利益的范疇,加快大數據立法。
二是規劃重點領域的大數據研究計劃,布局關鍵技術研發方向,強化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和人才培養,加強對大數據產業的扶持,做好體制機制、資金、法規標準等方面的保障等,真正將促進大數據發展提升為一種國家行動,為后期專項政策制定、項目規劃等提供依據。
三是借鑒國外政府大數據戰略經驗,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大數據配套政策路線圖,注重從戰略技術能力儲備和戰略應用實施兩個角度,落實相關部門職責,為大數據產業孵化、技術研發、推廣應用營造完善的政策環境,加快大數據交易市場建設。
2、加快推動大數據共享與開放,構建國家大數據倉庫
應加快G2G(政府與政府之間)、G2B(政府與企業之間)、G2C(政府與公民之間)的大數據開放與共享,盤活大數據資產。
一是加強大數據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推進實施“寬帶中國”戰略,持續支持下一代互聯網、第四代移動通信、公共無線網絡、電子政務網、行業專網和物聯網等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建立政府“云平臺”,統籌監測數據管理平臺、公眾民情采集與服務數據管理平臺、公共安全與應急管理數據管理平臺、政府管理績效考評數據管理平臺、資源統籌與經濟預警監測數據管理平臺。
二是加強基礎數據整合。一方面,整合來自于政府職能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信用信息資源,推動和規范誠信機構建設,提供完整、準確、及時的企業和個人誠信信息,推進大數據征信體系建設; 另一方面,推動國家基礎數據開放共享進程,打造透明政府,智慧政府,推動國家、省、市、縣四級大數據交換共享,打通信息橫向和縱向的共享渠道,推進跨地區、跨部門信息資源共享和業務協同。并在此基礎上,最終建成國家大數據倉庫。
3、加快推動數據開放和政府流程再造,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大數據時代國家治理的核心是數據治理,如何借助大數據挖掘促進國家治理主體多元化借助大數據分析實現國家治理決策科學化,借助大數據共享實現國家治理協同化,促進國家治理范式變革,推動政府從“權威治理”向“科學治理”轉變勢在必行。
一是將數據開放作為推動政府流程再造的重中之重。數據開放的核心目的是更好地滿足公眾的需求,通過直接提供大量優質數據,促進新產品和服務的發展,為社會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務。例如,從歐盟經驗看,圍繞民生需求的數據在開放數據中比重最高,也頗受用戶歡迎。歐盟主要國家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參與簽署的《數據開放憲章》中提到的十四類高價值優先開放數據中,與民生相關的多達九類(社會福利,交通,醫療,教育等)。
二是大數據加快政府自身革命,制定政府大數據開發與利用的“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提高政府監督市場,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是利用大數據監管和反腐。大數據給網絡問政、網絡監督和技術反腐提供了強大的支撐,可以利用大數據建立國民滿意度指數、腐敗指數以及清廉指數等,建立治國理政的長效機制。
4、將大數據作為未來新興增長點培育和挖掘,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變革和創新創業
首先,通過大數據實現制造業數字化、智能化、和下一代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要做好大數據與工業寬帶建設的對接,率先將工業寬帶的傳輸、工業大數據采集、數據中心的計算應用等環節流程整合起來,建立完善的工業互聯網體系和中國的工業4.0體系。
其次,鑒于目前中國的人口要素紅利在退潮,土地、資源、環境等生產要素日益緊張,將大數據作為新的戰略性生產要素釋放出來,建立多元參與的協同創新聯盟,產學研合作集成研發能力,激勵基于大數據資源進行創新創業,推動經濟實現高質量增長。
再次,利用大數據研判/預測宏觀經濟形勢,開發“經濟增長形式判斷預測系統”、“物價變化高頻判斷系統”、“金融市場信心判斷系統”、“房地產景氣判斷系統”等,提高對經濟形勢判斷的科學性、精準性。
5、推進國家重要網絡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全面完善安全等級制度
國家將對提供公共通信、廣播電視傳輸等服務的基礎信息網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等重要行業和供電、供水、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領域的重要信息系統,設區的市級以上國家機關政務網絡,用戶數量眾多的網絡服務提供者所有或者管理的重要網絡設施。
特別是針對重要的國家網絡基礎設施系統,如黨政系統、金融系統(銀行、保險、證券)、財稅系統(財政、稅務、工商)、經貿系統(貿易、海關)、交通運輸系統(航空、航天、鐵路、公里、水運、海運)、能源系統(電力、電氣、燃氣、煤炭、油料)、社會應急系統(醫療、消防、救援)、科研教育系統、國防系統等實行國家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及其效應的整體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