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隨著大數據時代的到來,“大數據”逐漸受到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在社會管理、企業營銷等方面都發揮出很大作用。但到底什么是“大數據”,很多人對此還有疑惑。同時,“大數據”被迅速廣泛引用也引發人們對濫用的擔憂。
什么是大數據?要準確說出個所以然來,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恐怕難以做到。可這并不妨礙“大數據”成為近年來的熱詞之一。然而,在看似“高大上”的大數據包裹之下,其所隱藏的問題甚至是風險,已經到了不得不正視的時候。
簡單說,大數據只是互聯網時代基于海量信息搜集之上的一種數據分析方式,說白了就是一種工具,是一種方法論。對于國人而言,最早接觸的“大數據”概念或許是歷史學者黃仁宇所提出的“數目字管理”理念,大數據可以說是其加強版。那么,大數據必然能夠讓我們的生活變得更好嗎?事實上,截至目前,并沒有有效的證據表明數據的強度與特定部門生產力之間存在一定積極的聯系。于此應該明白,對于作為新生事物的大數據,實在不必過于迷戀,更不能將之視為“無所不能”的神器。
事實上,大數據概念的走紅,本身就不乏浮躁之氣。一方面,互聯網加速進入web2.0時代,各行各業都被裹挾其中,包括互聯網企業在內的諸多領域都渴望迅速搶灘發展先機,而大數據被視為“互聯網化”的標志,成為各方爭寵的“香餑餑”;另一方面,大多數行業對于互聯網的利用還處于起步階段,競爭的同質化、手段的單一化,都導致對于大數據的過度依賴與迷戀。此種“亂戰”背景下,大數據在現實中的異化或“虛假繁榮”的風險,就大大提升,甚至是噱頭大于實質、標榜大于實踐。
如果說大數據被概念化虛夸或只是階段性現象,那么,其被濫用所帶來的實質傷害,從一開始就更應該被加以重視與防范。對此,《大數據時代》作者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曾在演講中提醒,“大數據一方面有很多好處,可以改善學習,但也可能被濫用在不恰當的地方,值得警惕。”譬如最顯而易見的是,不是所有的社會領域都適合作數據式的定量分析,如果將之全盤數據化,既難以實現預期的研究目的,還將誤導社會與公眾,產生不良的社會影響。
較之于濫用帶來的“失真”,大數據運用可能增加的信息安全風險,更與每個人息息相關。隨著互聯網的普及,個人隱私的威脅其實早就成為公認的擔憂。現實中已不乏具體的案例。比如2013年,國內安全漏洞監測平臺烏云發布報告,稱如家、漢庭等大批酒店的開房記錄被第三方存儲,并且因為漏洞而泄露。而大數據興起,各領域的信息需求大大增加,如果不能將信息搜集納入合法框架之內,受到法律約束,那么大數據時代也可能成為公民個人信息安全保護“最壞的時代”。
大數據作為互聯網時代的一項信息處理方式,本身不具備任何原罪,如何平衡利弊,在根本上仍取決于每一個參與者自身。譬如,個人提高信息保護意識,相關部門加快信息安全保護的立法,都是必要之舉。
D1Net評論:
總而言之,我們既不能淪為大數據的奴役,片面夸大其效用,陷入數字崇拜,更不能以犧牲信息安全的代價去為實現憧憬中的“大數據時代”鋪路。否則,我們所追求的就只是“帶病”的大數據,與利用大數據的初衷背道而馳。必須保障大數據的健康,我們才能安心享用。
(原文作者: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