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大數據日益引起學術界、商業界和政府部門關注。如何加快推進大數據產業發展,成為全社會必須直面的問題。
當前發展大數據產業存在一些誤區:沒有認識到云計算與大數據的依存關系,一些傳統IT廠商用大數據概念包裝過時的產品和技術;不同部門缺乏技術選擇、數據標準的協同,有可能形成新的“數據孤島”;一些政府部門、企業甚至學術界對大數據產業發展的重要性、長期性認識不足。
為此,國家要出臺和完善大數據相關的法律和法規,重點就數據開放細則、數據交易細節、政企責任歸屬等方面開展深入探討和試點,為參與大數據產業的企業樹立良好預期,打消企業和個人用戶疑慮,便利政企數據合作。通過政府采購、財政補貼、稅收優惠等措施,推進政府、科研機構與云計算、大數據領軍企業對接,釋放領軍企業的技術實力和服務能力;在大數據產業發展過程中,應支持平臺發揮作用,使它們在計算能力、數據資源上的優勢為全社會共享,通過組合式創新,引發大數據應用產品化、智能化和爆發式增長,形成“集團優勢”。
政府以數據為紐帶,加強與社會各界合作治理,主動向“數據驅動型”、“快速響應式”政府轉變;重視政府大數據統籌建設,建立統一數據標準、打通部門壁壘,以統一接口面向社會、利用眾包力量促進創新;還要嘗試大數據技術和服務國際化輸出;幫助云計算、大數據企業參與國際競爭,爭奪信息空間主導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