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萊塢電影《國家公敵》描繪了一個利用科技手段侵犯個人隱私的故事,而這一幕,在大數據技術的應用下有可能成為現實。
“大數據已經悄悄地進入到了個人隱私的灰色地段。”中國信息協會大數據分會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文金言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借助大數據技術,每個人都被數字化了,你的所有活動都處于外界掌控之下,甚至還可以借此預知你的未來行為。
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市場營銷系副教授蘇萌表示,要限制大數據技術對個人隱私的侵犯,一方面靠行業自律,另一方面也需要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約束。
誰的大數據
在2013年的“3·15”晚會上,中央電視臺曾經報道過網站買賣個人信息的事例,范圍涵蓋用戶的性別、年齡、職業、身份、收入、受教育程度、電子郵件等,甚至還有為參加某個抽獎而注冊的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也能感受到,每當安裝一個手機客戶端時,軟件都會要求讀取聯系人、通話記錄、短信和彩信等,要么就是請你同意它獲取手機位置、打開攝像頭、使用話筒錄音。如果你曾經買房,在房產中介登記過個人信息,還會沒完沒了地接到陌生電話,詢問要不要貸款、買房、裝修之類。
中國信息協會大數據分會秘書長鄭宏表示,在大數據概念出現之前,數據買賣的現象就已經有了。近年來,國家提高了對信息安全的重視,專門成立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加大了打擊力度。
而在業內人士看來,以前那種小范圍的數據交易和應用只能叫做“小數據”,因為它只是各個公司在自己內部對數據的開發。亞信集團大數據高級咨詢顧問王維表示,大數據要真正實現價值必須做到“互聯互通”,即讓政府、運營商、銀行、網站等各方數據實現跨界和共享。
文金言表示,如果實現這一目標,大數據將成為一個新的“權力”。一旦它被某些別有用心的人所利用,通過其牟利,或者攻擊他人,就有可能產生極大的危害。
文金言進一步強調稱,人類生活中的一切活動,我們的每一次購買、每一次對話、每一次移動都會成為數據收集、處理和存儲的對象。隨之而來的問題就是,這些數據的所有權屬于誰?
同時,數據產權的問題還影響到了商業行為。鄭宏表示,以中國電信為例,它有非常龐大的客戶數據,這些數據究竟是屬于中國電信還是屬于用戶?如果中國電信貿然把數據拿出來進行交易,就有可能構成違法。所以,企業方面目前普遍比較謹慎,不敢進行大規模的數據買賣。
“只有明確數據產權的歸屬,確定所有者的利益,才能激活整個行業繼續發展。”鄭宏表示。
亟待立法
每一項新技術都是天使與魔鬼的集合體,關鍵在于如何揚長避短。而在限制大數據對個人隱私的侵犯方面,文金言表示,研究大數據對現有法律的沖擊刻不容緩。
目前,我國關于大數據隱私保護的法律還很缺乏。在1月9日舉行的首屆中國政務大數據開放論壇上,北京市信息資源管理中心總工程師穆勇表示,大數據在信息保護方面有三個層面,分別為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目前,國家秘密方面相關的法律法規很健全,而個人隱私方面的規定則比較薄弱。北京市已經制定《北京市國家機關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和《關于推進公共信息資源向社會開放工作的實施意見》兩個送審稿,但遲遲沒有通過審批,因為某些觀點的分歧仍然較大。
文金言表示,政府是世界上最大的數據收集者和數據消費者,同時也是保護個人隱私的最后一道防線。它應該在保護公民隱私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加速數據流動,鼓勵創新,催生新興產業,從而進一步促進國家經濟的繁榮。
同時,企業層面還需要自律。鄭宏說,這方面業內人士已有共識,1月10日,多家國內數據中心行業骨干企業共同簽署了國內首部《中國數據中心行業自律公約》,目標就是規范我國數據中心行業從業者行為,促進和保障數據中心行業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