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昨日在上海召開的全國法院少年法庭三十年座談會上表示,各級法院年前要集中打擊一批拐賣兒童、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并通過大數據分析等方式,找出規律,加強宣傳,預防犯罪。
30年共判未成年犯150萬
自1984年上海長寧區法院創設我國第一個少年法庭以來,我國已形成了多元化少年法庭審判組織格局,創立、發展了中國特色的未成年人審判制度和工作機制。
目前,全國四級法院均已建立少年審判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人審理,共設立少年法庭2253個,合議庭1246個,少年刑事審判庭405個,綜合審判庭598個。
30年來,少年法庭教育挽救了一大批失足未成年人,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共判處未成年犯150余萬人,經過教育、矯治,絕大多數未成年犯悔罪服判并最終重返社會。2002年以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一直在2%左右,遠低于全部罪犯的重新犯罪率。
周強在回顧少年法庭30年來的發展情況時稱,少年法庭從無到有、從少到多,逐步發展壯大,現已發展成為人民法院的重要審判機構。
周強要求各級法院始終堅持改革方向、問題導向,“少年法庭30年,不是為了紀念而紀念,而是要研究新情況、新問題,以便更好地推動少年審判工作的發展。”
他同時指出,當前未成年人犯罪日趨成人化和低齡化,性侵害、家庭暴力等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案件易發多發。少年法庭工作的責任更加重大,任務更加繁重。
用大數據分析找犯罪規律
周強在會上特別指出,要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懲拐賣兒童、組織兒童乞討及猥褻、強奸兒童等刑事案件,堅決遏制此類犯罪多發勢頭。“對于拐賣兒童、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全社會都深惡痛絕,盡管打擊力度很大,但仍然屢禁不止,一些罪犯的行為更是令人發指。”周強表示,一方面,各級法院要加大懲罰力度,另外一方面應發揮主觀能動性,通過大數據分析等方式,找出一些規律,以預防此類犯罪發生。
周強舉例說:“比如針對拐賣兒童犯罪,可通過信息化手段分析出哪些地方此類案件多發,哪些是累犯、慣犯。法院要加強這方面的分析,同社會有關部門一起做好預防犯罪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