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營銷很早以前就被提出來,然而真正運用到的地方不足其本身應有功能的一半,為何這么說呢?在以前,任何一個企業都無法成為數據的權威整合者,這就導致營銷方向屬于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也造成了人們對數字營銷的無解與無視.
誠然,概念性的東西不容易被人所接受,而數字營銷是一個非常抽象的概念,其運用方式與傳統營銷模式完全不同,最典型的,數字營銷需要通過大量的虛擬空間,虛擬數據運行,其針對性非常強,方式多種多樣,然而即便如此,依舊打不到預期目標.
大多數人會設置瀏覽器禁止彈窗、設置短信屏蔽廣告信息非常容易,一旦某種營銷方式被社會廣泛反感,就足以證明這種方式是錯誤的。數字營銷走到今天還沒死絕,不得不說是因為其本身的載體非常有價值,即互聯網。
互聯網發展至今,已經出現了如大數據這樣逆天的數據處理機制,這就為數據營銷創造了發展條件。經過大數據的分析,經營者已經不需要廣泛撒網了,就好比以前是沖鋒槍,現在是狙擊步槍,針對性強,省錢省空間。那么問題來了,運用大數據得到的資料,是否侵犯了用戶隱私?通過大數據對客戶群體進行分類,其本身就是對用戶隱私的刺探,這種情況下如何保證隱私不被泄露,或者去做別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