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青浦區的詹某、楊某、劉某等6人涉嫌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被公安機關報請批準逮捕,青浦區檢察院審查后認為,詹某、楊某涉嫌犯罪的證據不足,遂對2人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
“過去對不捕之后的案件去向檢察院并不明確掌握,這類案件占到我院審查批捕案件的15%,現在有了訴訟監督事務協調中心,這類監督盲點盡在掌握之中。”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訴訟監督事務協調中心胡志輝向記者介紹。
今年8月4日,青浦區檢察院宣布在該院成立訴訟監督事務協調中心。9月25日,該院舉行整合訴訟監督內部資源工作推進會。至此,包含一個中心、一個平臺、一支專門隊伍及配套機制的全程、立體監督模式形成。
法律監督不留“盲區”
“今年1月至10月,我區公安機關收押各類違法犯罪人員2651人,其中除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強制措施外,尚有19.1%的人被作其他處理。這些被公安機關 另處 的人員就是檢察監督的盲區。”青浦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科長夏海東向記者分析,這僅僅是法律監督盲區的一個點。
全國檢察業務專家、該院檢察長徐燕平說:“當前訴訟監督的視野靜態化,監督的力量點狀化,引發我們對訴訟監督格局的反思。整合檢察機關內部訴訟監督資源,建立統分結合的訴訟監督工作機制,才能逐步改變訴訟監督信息碎片化、訴訟監督效果不佳、訴訟監督工作機制乏力的現狀。”
為此,今年3月,該院出臺了《整合內部資源加強刑事訴訟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設立了“一個中心”即訴訟監督事務協調中心(下稱訴訟監督中心);建立了“一個平臺”,將立案、偵查、審判、執行信息和其他行政違法信息納入訴訟違法信息數據庫,匯集全院訴訟監督情況,由各部門錄入訴訟監督信息;建立了“一支專業隊伍”,由相關部門設立專職監督員,負責向信息平臺填報有關訴訟監督數據,配合訴訟監督中心發現整理訴訟監督線索,打造專業人才隊伍。訴訟監督中心隸屬檢委會,負責統一協調各部門訴訟監督工作,統籌追捕、追訴、抗訴、糾違等工作,直接處理涉及全局性的監督事項。
在該院的訴訟監督信息平臺上,公安機關立案、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等信息一目了然,數據查詢、數據比對、統計分析等功能齊全。數據的來源也很廣泛,最多的是來源于該院社區檢察室,他們深入到公安辦案一線,將掌握的發案、立案、破案等一手資訊數據上傳至偵查監督部門,偵查監督部門通過數據比對,會發現該立案不立案、或不該立案而立案的線索。同樣,在羈押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駐所檢察室負責把公安機關將刑事拘留轉行政拘留的案件、數量上傳至訴訟監督信息平臺。
一路追蹤“帶病”證據
據了解,青浦區檢察院監所部門對犯罪嫌疑人一進看守所,就對其體表情況進行檢查登記,發現有體表外傷的帶至醫院查明原因;如確實系刑訊逼供所致,在監督信息平臺上登記,訴訟監督中心根據訴訟流程將信息推送至相關業務部門及案件承辦人,及時跟蹤、核實,并對相關供述及時排除。今年以來,監所科對3名體表有傷的嫌疑人進行了排查,發現了5起有非法證據嫌疑的案件。
“根據刑訊口供來定罪,往往是造成冤案的重要原因。對于非法證據,我們建立一套線索發現——跟蹤——排除工作機制,發現非法證據后,各訴訟環節都不放松,要按照流程一路追下去,直至非法證據被排除。”徐燕平說。
除了刑訊逼供的非法證據,社區檢察科在對基層派出所司法檢察中發現的一人提審、審訊錄像與筆錄記錄不一致、嫌疑人筆錄未經核實直接簽字等瑕疵證據,也登錄上傳,由訴訟監督中心提醒案件流轉的部門及時將證據重新補正或排除。
訴訟監督中心檢察官魏韌思介紹:“在訴訟監督平臺上,案件受理、批準逮捕、審查起訴等每一個訴訟環節,都可以看到非法證據流轉到哪一個環節,是否被排除,瑕疵證據在某一個環節是否被補正,避免了后續流程跟蹤工作的被動。”
不再“跟在后面催回復”
今年6月24日,該院受理犯罪嫌疑人李某醉駕案。李某系一名聾啞人,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時,承辦人發現李某沒有辯護人,公安機關也沒有為李某指定辯護人,于是向訴訟監督中心上傳信息。同樣,該院未檢科也發現公安機關存在應當為未成年嫌疑人指定辯護人而沒有指定的違法情況。訴訟監督中心立即向公安機關發出糾正違法通知書。
針對過去不同的訴訟環節中同一種違法瑕疵,檢察院不同辦案部門出現制發文書類型不一致、重復制發、監督“撞車”等問題,訴訟監督中心將各部門發現的違法線索統一匯總,由訴訟監督中心決定制發法律文書的類型,避免了多頭監督、重復監督的現象,增強監督剛性力度。
今年4月,該院監所檢察部門發現公安機關在辦理2件5人非法組織賣血案件時超期羈押,經口頭預警提醒后公安機關仍未糾正。案件提請批準逮捕后,相關部門也發現該案存在超期羈押問題,遂向訴訟監督中心上傳信息。經訴訟監督中心協調,監所部門向公安機關制發了《糾正違法通知書》。
對一些訴訟流程結束時沒有得到糾正的問題,訴訟監督中心繼續跟蹤直至違法問題全部得到糾正。該中心還與涉及的單位,建立協調處理機制,督促其及時回復、整改,改變了過去“跟在后面催回復”的情況。
今年以來,青浦區檢察院先后就延長偵查羈押期限不規范、逮捕回執送達不及時、對嫌疑人隨身物品保管不規范等違法問題向公安機關發出“一類問題”通報。公安機關接到通報后,及時整改,并回復了落實情況。
6個信息庫監控監督數據
記者在該院看到,他們與技術單位研發的監督信息管理平臺與檢察機關統一辦案軟件對接,監督信息實時導入,具有信息共享、跟蹤監督、通過統計分析發現“一類問題”等綜合功能。這一平臺設立了“立案行為違法信息、偵查行為違法信息、審判行為違法信息、刑罰執行行為違法信息、其他行政行為違法信息及一類問題線索等信息”六個信息庫,借助軟件中心定期對平臺信息進行階段性分析,全面掌握全院訴訟監督的情況。
此外,該院還建立定期分析研判訴訟監督的主要情況、問題、互相溝通訴訟監督情況的聯席會議制度,以及對“一類問題”監督及時向上海市檢察院報備的上下聯動機制。
自今年3月訴訟監督事務協調中心試運行以來,該院發出一類問題通報10份、檢察建議及糾正違法通知書等14份,抗訴4件,發出再審檢察建議2份。追捕追訴42人,建議直訴18人,發現5起涉嫌非法證據的線索。7月,該院的做法被列為上海市檢察機關重點工作,上海市檢察院要求該院“種好試驗田”,努力催生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好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