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下旬,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審議最高檢關于規范司法行為情況的報告。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已經有4個省級人大常委會聽取同級檢察院關于規范司法行為情況的報告。
河南:5月27日至29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審議了河南省檢察院檢察長蔡寧作的關于規范司法行為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2011年來,河南省檢察院牽頭與省政法部門會簽規范性文件15件,出臺規范性文件62件,形成了比較完備的規范執法體系。
重慶:7月29日至8月1日,重慶市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了重慶市檢察院檢察長余敏所作的關于規范司法行為情況的報告。據重慶市人大內司委提交的有關調研報告顯示,被調查者對該市檢察機關規范司法行為工作的滿意率和較滿意率達93%。
浙江:9月22日至26日,浙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浙江省檢察院檢察長陳云龍作的關于規范司法行為情況的報告并進行了詢問。浙江檢察機關以健全落實法律監督制度機制為重點,建立健全了強化偵查活動監督、審判監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監督的制度機制。
廣西:9月24日至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自治區檢察院檢察長崔智友作的關于規范司法行為情況的報告。廣西檢察機關已制定完善各項辦案工作制度1500多項,將司法規范細化到每一個崗位環節。
每年的9月末,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都會就某項具體檢察職能聽取該市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這個慣例在今年被打破了。
考慮到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要求,以及即將召開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背景,9月26日,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專門聽取了《北京市檢察院關于依法規范行使檢察權情況的報告》。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德印坦言:“一方面要聽聽檢察機關推進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情況,同時,針對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人大要給予支持和推動。”
從統一、細化執法標準入手保證捕訴質量
隨著刑事法律的大幅修改,司法解釋的密集出臺,檢察機關內部、執法司法機關之間出現掌握執法標準不一致的問題。如何防止因辦案人員認識差異而產生同案不同處的情況?北京市檢察院檢察長池強介紹,該市檢察機關堅持案件定性靠證據,證明標準依法定的原則,凡是不符合法定條件的,堅決不批捕、不起訴,凡是只有嫌疑人口供、沒有其他證據的,堅決不作有罪處理。
以排除非法證據為例,對移送審查逮捕、審查起訴的案件,檢察機關認為證據有瑕疵或非法取證嫌疑的,均要求偵查機關作出解釋,并通過調取同步錄音錄像、查閱體檢證明等方式進行核實。去年以來,北京共啟動非法證據排除67件,依法排除36件,保證了捕訴案件質量。
為有效引導偵查,北京市檢察院通過與市公安局會簽適用逮捕工作意見的形式,統一標準和程序。對存疑不捕的案件,要求詳細列明補充偵查提綱,引導、督促偵查機關完善證據,查清事實。實踐中,被害人患有嚴重疾病,行為人輕微毆打即可致死的情況時有發生。由于這類特殊體質的命案在處理時涉及故意殺人、過失致人死亡、故意傷害等多個罪名或意外事件等無罪情形,爭議很大,處理結果存在差異。為確保同類案件作相同處理,北京市檢察院梳理了41項類似問題,并研究制定執法意見。
審議時,北京市律師協會會長張學兵代表坦言:“最擔心看到偵查機關怎么移送的,檢察機關就怎么訴。了解到北京市檢察院以審查證據為核心,嚴把捕訴關口,很欣慰。”
針對調研中發現的“同案不同處”的情況,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該市檢察機關進一步細化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訴訟監督標準,規范執法流程,建立完善機制,對法律規定較原則的地方,要求出臺細則、統一規范。
認真落實權利義務告知制度贏得群眾好口碑
實踐中,大部分訴訟參與人因為不熟悉法律,其訴訟權利受到影響。身為執業律師的衛愛民代表深知,檢察機關能否認真落實權利義務告知制度,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在參加今年4月至7月由該市人大內司委組織的調研活動之后,衛愛民一口氣說出了他親眼看到的變化:“北京市檢察機關不僅將訴訟參與人在刑事、民事訴訟中享有的98項權利義務匯編成冊,而且對各個檢察環節的權利義務告知工作進行規范,全面推行書面、口頭‘雙告知’制度,要求在依法送告知文書的同時,用老百姓聽得懂的語言加以解釋,確保他們聽得明白。”
這項深得民心的措施也為檢察機關贏得了群眾的好口碑。去年底,在北京市政法系統社會測評中,群眾對檢察機關的滿意度同比提高了11.6%。
對律師依法執業的保障依然是律師代表最關心的。張學兵代表在審議時充分肯定了該市檢察機關在互聯網上設立接待平臺,全天候24小時接受律師提出預約申請、告知接受委托的做法。統計顯示,自去年7月1日至今,已有9695人次訪問接待平臺。
據池強介紹,該市檢察機關積極與市律師協會、市司法局溝通,圍繞法律援助、律師在民行檢察監督領域作用發揮等方面,建立機制,搭建平臺,惠及所有律師和檢察官辦案。對律師提出的阻礙會見等控告,查證屬實后,依法通知有關機關予以糾正。對于律師的“不構成犯罪、不適宜羈押、偵查活動有違法情形”等辯護意見,檢察機關當面聽取,并對是否采納及時反映,記錄入卷。
據悉,去年以來,該市檢察機關共聽取律師辯護意見1648件。
運用“大數據”保障嚴格規范執法
“檢察院通過運用‘大數據’,分析職務犯罪的成因、條件、隱患,及時向發案單位提出有效的預防對策,不僅大大降低了職務犯罪風險,而且還可以完善涉案公共信息查詢平臺,推動職務犯罪偵查信息情報庫建設,這些都是很好的突破。”審議時,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委員陶慶華、褚玉梅等對該市檢察機關自行研發的“檢立方”給予充分肯定。
“檢立方”是北京市檢察院按照最高檢進一步深化檢察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要求,為確保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嚴格規范執法、深化檢務公開而自行研發的大數據信息平臺。
檢立方’主要以覆蓋北京市三級檢察院的50萬件案件、380萬份法律文書、9800萬項檢察信息為基礎,實現對執法辦案每一個環節從數量到質量的整合,為嚴格規范執法、落實辦案責任提供了信息化保障。”池強說,具體表現在三方面:首先,實現網上辦案、網上管理、網上監督、網上考核,讓規范執法成為繞不過去的門檻;其次,從績效、案件、時間、人員四個維度,把案件數據細化到每個院、每個部門和每個檢察人員,為準確評價執法辦案和公開透明奠定基礎;第三,實現疊加分析關聯指標,打破各業務部門間的信息壁壘和條塊分割,使以往經驗型、模糊型管理轉變為數字化、智能化管理,優化了檢察決策的模式。
在運用信息化手段強化職務犯罪預防效果的同時,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希望該市檢察機關大力加強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綜合運用抗訴、再審檢察建議、檢察建議、調查核實等多種監督方式,不斷加強對審判程序、裁判結果和執行活動的法律監督,努力形成民事審判監督、行政訴訟監督與刑事訴訟監督協調發展的工作格局。
檢務公開實現以案件信息公開為主
“神秘感”一直令檢察機關飽受詬病。如何在揭開神秘面紗的同時,又能夠保護當事人隱私、保證訴訟順利進行?今年9月1日,北京市檢察機關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開工作,實現了檢務公開從職能宣傳向權力運行、從政務性事項向案件信息、從靜態執法結果向動態執法過程的轉變。
“這一步邁出來,太不易了。”新動向也引起了朱建岳等人大代表的關注。朱建岳說,目前規定的是職務犯罪、國家賠償等6類案件通過互聯網向當事人實時公開案件的辦理進程、處理結果等信息,對于撤案決定書、不批準逮捕決定書,在各級院設立的電子觸摸屏上就可以方便地查詢到。他期待檢務公開的力度越來越大。對此,北京市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建議檢察機關加強檢務公開的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對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訴、不支持監督申請決定書等終結性法律文書的公開制度、審查逮捕聽證制度以及主動公開和依法申請公開等制度,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
池強表示,下一步將堅持把公開透明、嚴格規范執法的要求傳達到基層,提高每一名檢察人員嚴格規范執法的素質和能力;進一步健全執法辦案工作機制,從制度上預防和消除執法隨意性;同時,積極穩妥地推進主任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等改革,完善執法辦案組織,健全檢察業務管理機制,全面推進檢務公開,不斷完善檢察權運行和監督制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