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網D1Net》11月26日訊
大數據與金融界,向來是難以徹底斷絕關系,千絲萬縷之間又存在著無法割斷的關聯,去年據說是“互聯網金融元年”,今年又號稱“大數據元年”。
而在所謂的互聯網金融圈,號稱使用大數據技術的人人貸(P2P),利率高、氣勢猛,像一千年前柳宗元筆下那頭貴州的驢一樣,唬得人一愣一愣的。最近有幾十家P2P公司紛紛倒閉,“不明覺厲”的圍觀者才慢慢恢復自信: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大數據金融”?
古人云,“守慎正名,偽詐自止”,有些詞語雖然天天掛在嘴邊,其實概念不清。到底什么是互聯網金融?定義并不明確。筆者見過一些所謂的互聯網金融公司,互聯網化的程度還不如傳統銀行。也許,既像互聯網一樣不受監管,又賺著金融的錢,正是他們含糊其辭的意圖?
比如大數據。P2P貸款公司在回避金融監管時,往往拿互聯網、大數據作擋箭牌,聲稱那些是舊的監管辦法,是大數據互聯網出現之前的,該過時淘汰了。其實,大多數P2P公司的貸款客戶來自于線下,否則,為何需要幾百幾千甚至兩三萬人的團隊?有時候連“數據大”都算不上,更不說大數據了。至于信用、風險模型之類,如此短的周期、如此小的樣本,言之過早。美國做大數據金融的佼佼者,有FICO、ZestFinance、Capital One、Teradata等公司,但很多言必稱大數據的人對他們所知寥寥,語焉不詳。
比如,現在倒閉的P2P公司,據說是被擠兌了。可是,真正的P2P公司不可能出現擠兌,凡是被擠兌的一定不是P2P。如果P2P確實是按它的應有定義,在借錢出去的人、借錢進來的人之間做中介,沒有做資金池,沒有搞左手倒右手的自融,沒有搞借新還舊的龐氏玩法,沒有搞自欺欺人的組團、秒標和天標,怎么會有擠兌?
再比如,目前很多P2P公司標榜“100%本息擔保”,試問,提供擔保的公司,資本金多少?擔保了多少債務?能兜得住嗎?
D1Net評論:
大數據金融,究竟是“大忽悠”還是“真英雄”呢?其實,就大數據和互聯網金融而言,這兩者都是好東西,但它們不是萬能擋箭牌。在監管政策逐步完善的同時,首先應完善信息披露,讓P2P、擔保公司的信息真實、及時、合理披露,把知情權還給公眾和客戶,讓披著羊皮的狼現出原形。只有這樣,大數據金融才能成為“真英雄”,而不是變成黔之驢的“大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