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和智能通訊技術的應用和普及,加速了經濟全球化的進程,拓寬了全球資訊傳播分享界域,也增強了世界各國民眾間的交流和互動。但是,從斯諾登事件的持續發酵和美國安局對全球網絡通訊的監控丑聞曝光來看,當今世界幾十億用戶日常使用的網絡通訊空間是多么的無序失規且不安全。
與核能和汽車等許多人類其它技術發明一樣,智能通訊技術的發明和應用也未能逃脫“雙刃劍”的特性。它既可以造福于全人類,也可以給每個人造成某些恐懼和危害。比如,侵犯個人隱私和知識產權,網上盜取公民財產,制作傳播虛假欺詐信息,散布恐怖言論等等。在現有的國際關系體系下,隨著網絡通訊技術在國家經濟、政治、外交、國防、傳播等領域的廣泛應用,黑客入侵攻擊、網絡監控竊密和網絡信息戰,成為其安全的主要威脅。在“大數據”、“云計算”時代,如此威脅造成的后果變得越來越嚴重。當然,技術應用究竟會產生怎樣的“雙刃劍”效應,關鍵還是取決于使用者的動機、目的和方法以及相應的社會規制。
短短幾十年里,信息數據通訊歷經桌面計算機、計算機聯網、互聯網有線連接、互聯網與通訊整合及無線連接、云計算和大數據等階段,形成了一個浩渺巨大的網絡空間,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之中,再也難以擺脫。而且,互聯網與智能通訊技術的發展應用在各地區和各國是極不平衡的。面對這樣的現狀,如何才能保障本國的網絡通訊安全?
無非有“三法”:其一是物理隔離,即切斷網絡、禁用手機,重拾傳統通訊手段。這種方法只在極小領域和范圍內可行,對已置身于統一的世界市場中,陷入互補競爭的國際貿易、金融與產業結構中的國家而言,這種做法無異于“與世隔絕”,根本不可行。
其二是自主建立一個符合本國要求的“安全網絡”。如2010年伊朗宣布自主興建的“全國互聯網”,歐盟官員主張自主研發的“歐洲數據云”等等。問題在于,這種“自主”的含義是指在“安全網絡”設備研制與接入應用標準上完全自主嗎?畢竟,如今的互聯網與智能通訊建立在全球統一的IPv4版基礎平臺上(IPv6版亦即將應用推廣),自建網絡雖能符合本國安全要求,但除需巨大投入外,若在技術設備應用標準上自搞一套、對外不兼容,仍會影響互聯互通的績效,“安全網絡”可能就會成為一個國家級的“局域網”,使已進入國際互聯網的本國貿易、金融、產業、資訊等行業活動效益大受影響。
其三是增強本國網絡與智能通訊研發和產業實力,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國際合作,在聯合國框架下制訂維護網絡空間秩序與安全的國際規章和公約。這應當是最為可行的。
各國的網絡空間都是全球網絡空間的組成部分,在網絡空間里,公民個人安全、國家安全與國際安全是相互緊密關聯的。唯有增強公民安全意識、提高本國技術和產業實力、制定國際規章公約,才是維護網絡空間秩序與安全的最佳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