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數據對文化產業的影響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拿數據指導、影響文藝創作,或者研究文藝作品并不是現在才有的事。只是過去用的是少量的樣本或數據,而不是海量的數據,這是一個本質上的不同。大數據在某種意義上只能作為一個工具,不能代替人類自己的分析,如果是把所有的事情交給大數據來處理很可能就會陷入一個非常大的困境。
舉例來說,現在很多影視公司在制作影視作品時,通過大量的數據分析來指導創作,看起來似乎是合理的,但是實踐結果往往并非如此。比如上海有一家做影視數據分析的公司,他們的影視劇都是在海量的數據分析基礎之上進行創作,包括什么樣的題材、什么樣的演員、什么時間投放都經過了非常精密的計算,最終理性地看市場效應,在業內有影響力的作品并不多。這是為什么?
經濟學里有個蛛網理論,即今年的豬肉產量是由去年的豬肉價格決定的,生豬從飼養到出欄有一定時間,這就導致生產量和價格之間永遠不合拍。這一理論在文藝創作領域同樣適用。創作一部影視作品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在創作之時,就算掌握了翔實又豐富的數據,也很難保證作品推出之后,市場口味不變。數據很準確,但是最終卻把創作引向了另一個地方。今年6月上映的電影《富春山居圖》就是一個例子。可以看出制作方做了充分的市場分析,目前觀眾喜歡的元素如大牌明星、大制作、特效、懸疑等在影片中都能看到,但最后的結果并不理想。
由此可見,在應用數據指導文藝創作的時候,依然存在著很多不確定性。這就需要大家回過頭來思考另外一個問題,即大數據對文藝作品的生產或生產的影響體現在什么地方。我認為其更多是在營銷領域,通過一部電影分析觀眾群體的主要需求,然后根據需求選擇相應的影片在院線發行。同時,也可以根據觀眾的需求對作品進行修改完善。所以從這個意義上講,大數據對文化領域的影響肯定是巨大的,如果能夠很好地運用,對于文化企業的發展有非常大的作用,但是過于迷信也可能會變成謬誤。